河南省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为公益普惠性质

04.01.2016  11:45
  12月30日,河南省召开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视频会议,对今后河南省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要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公益普惠的目标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为公益普惠性质。      2011年以来,河南省相继实施两期三年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入园难”在全省范围内有效缓解。2015年,全省独立设置幼儿园发展到17481所,在园幼儿39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3.13%,五年增加了30.33个百分点,高出教育规划纲要目标16个百分点。      但是,目前河南省公办园比例仅占20%,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不少县城多年来只有一所公办园,不少乡镇、村至今没有一所公办园。公办园比例和优质民办园中的普惠性比例仍然偏低,普惠性资源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会议要求,各地要坚定不移地发展公办园,从规划、项目、用地、资金等各方面对公办园建设予以保障,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幼儿园要确保普惠性。      针对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现状,会议指出,要加快建设农村县乡村三级网络,确保3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至少有1所、3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至少有2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全面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会议强调,要充分考虑城镇化发展趋势,增加城乡接合部等流动人口集中区域的资源投放,解决好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园难”问题。切实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将小区配套幼儿园牢牢掌握在政府手里,优先办成公办园,即使确有困难或情况确实特殊,也必须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 (记者 陈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