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疑答惑:小区红线外管道入热力网,收不收费?
大河报记者 李帅
10月15日,大河报大河新闻以《小区供暖改造,要交哪些费用呢?》为题,报道了郑州市黄河路123号院改造供暖,该院居民觉得费用比起其他老旧小区高出不少。
该院供暖改造收费是如何计算得出?院内“通知”中的管网建设费,是否属于不合理收费?社区相关负责人让记者15日上午,与热力公司施工方面谈。
小区供暖改造是以热力公司标准计费
10月15日上午,大河报记者再次赶到郑州市黄河路123号院所在社区,并见到了该社区相关负责人,以及自称来自河南龙业环建工程有限公司的陈先生。
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陈先生所在的公司,是他们社区通过与热力公司沟通后,联系到的第三方负责对接黄河路123号院供暖改造的施工方公司。而且,此前该院居民也曾前往热力公司服务大厅报装过供暖申请,并填写相关登记表。
陈先生称,他们是按照郑州市热力总公司文件的收费标准收费。目前,黄河路123号院的供暖改造只是意向统计,统计到底有多少户居民使用,是否达到标准,还没有到真正缴费施工阶段,甚至还可能会出现用户数量不达标,无法进行供暖改造的情况。
其间,陈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份《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关于中央企业家属区供暖工程分离移交计费标准》郑热【2016】6号文件。文件中的分离改造供热工程包括用户一次支网、热力站、二次管网和户内设施的建设等项目。其中,一次支网是指从主干网下线到热力站的供热管网。
文件中的费用有:配套费,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集中供热部分)55元每平方米;用户工程费用220元每平方米,包含一次支网、热力站45元每平方米,二次管网75元每平方米,室内改造工程100元每平方米。
社区相关负责人称,黄河路123号院是原先是外贸公司家属院,院里居民楼还分属不同单位,情况较为复杂,他们也是跟施工方等商议后,施工方以该标准进行意向统计。
陈先生表示,用户室内改造的管道和暖气片为镀锌管道和钢制暖气片,不会有居民担心的铸铁暖气片,且铸铁暖气片已不再生产,镀锌管道也是符合供暖改造施工标准。
此外,社区相关负责人还给记者提供了,居民登记报装供暖申请的登记表。
小区红线外入网由企业政府分担?
通过网络查询,记者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看到,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同时,通知中还提到,在城镇回话建设用地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规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和政府合理分担,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那么,黄河路123号院内“通知”中的管网建设费,是否属于不合理收费?施工方陈先生提供的热力公司计费标准的一次支网,从主干网到热力站(小区红线前)部分费用是否应该免除?居民们弄不清的城市配套费,又是什么情况?
10月15日下午,记者先后咨询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和郑州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他们也咨询过国家具体时间节点怎么把握,文件中的时间节点是指今年3月1日以后,新拿地,新开工建设的小区项目是需要投资到划红线的,老旧小区改造不属于这个范围。
郑州市财政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配套费是指主干道上的热力管道建设费。现在的配套费征收是按照规划许可证上的面积,每平方米170元收取,其中有55元的主管网建设费,因为主干道上的主管网是由财政部门出资建设,该费用是从2007年开始收取。如果是已交过170元的配套费,就不需要再交55元。如果没交170的配套费,改造供暖,只需要再交55元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另外,相关部门相关科室人员还告诉记者,小区供暖改造的管网建设费主要是指小区内的供暖管网建设费用。该管网产权是归属全体业主所有,谁使用,谁出资,其建设肯定是要产生费用。而通知中的取消集中管网建设费是指,企业在已收取合理费用之外,以类似名目再次向用户收取的不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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