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发布63号通告:对航空港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16.04.2022  00:20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航空港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63号)

根据我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对航空港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1.滨河办事处雍州路以东,滨河西路(在建)以西,大航路以南,洞庭湖路以北区域;

2.滨河办事处凌空街以东,滨河西路(在建)以西,大航路以南,桥航路以北区域;

3.滨河办事处凌寒街(在建路段)以东,滨河西路(在建)以西,桥航路以南,洞庭湖路以北区域;

4.郑港办事处护航路祥云和苑东院小区;

5.龙港办事处达士李自然村。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 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对龙港办事处八岗行政村实行管控区管理。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郑州健康码赋红码,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本通告的分类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如有疑问,请拨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航空港区:0371—86190061、87082026、86695378

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靳静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