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积极行动清理秸秆杂草垃圾

16.10.2015  10:49


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新密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积极开展清理秸秆杂草垃圾行动。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召开相关会议,下发有关文件,要求对田间、村头、路边乱丢乱放的玉米苞衣、秸秆、杂草和垃圾限期彻底清运;

二是实行乡村“一把手”工程,各乡(镇、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迅速组织村、组、户积极行动,层层落实目标责任,达到“村村清,一眼净”;

四是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力度,鼓励辖区内(特别是由财政补贴建设)的收购加工点开展秸秆收购加工做燃料、饲料、基料、肥料或选择安全地点集中存放,垃圾杂草运送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五是明确清理时限,从10月11日至10月25日,限期清理完毕,从源头上消除焚烧隐患;

六是加大补贴力度,在清运时限内,对收购利用秸秆的企业或服务组织,经财政、综合利用办公室验收确认后,每吨补助30元;

七是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成立由市禁烧办牵头,市督查室、市大气办、市综合利用办、市创建办参与的联合督查考评组,实行日通报,季评比、年总评,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

八是加大综合利用奖惩力度,按照新密政明电〔2012〕6号文,对清运较好的乡(镇、办),一次性奖励1—3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开发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秸秆综合利用作出突出贡献的市直有关单位奖励1—2万元。未清运到位的乡(镇、办),按每亩(1吨)5万元额度上划财力。

通过此次集中清运行动,将为该市控制大气污染,保持清洁卫生,确保安全生产,实现农民增收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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