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医疗器械消费提示
目前,随着人们保健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家用医疗器械产品功能的不断完善,家用医疗器械如电子血压计、血糖仪、心电监测仪、低频治疗仪、电子体温计等,以其制作精巧,操作简单的优势受到广大消费者的欢迎。但在预防医疗器械安全事故方面,消费者购买时需要注意那些事呢?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在这个举国欢庆、万家团圆的日子里,为提示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家用医疗器械,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保障用械安全。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分清产品类别。首先要弄清产品是哪类医疗器械,这可从产品注册证号进行识别,如创可贴(鲁济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1640079号)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手腕式全自动电子血压计(粤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00424号)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看“第”字后的第一位数字,是1就为一类,是2就是二类,是3就是三类,类别越高风险程度越高。
二、正确渠道购买。购买第一类医疗器械,在有《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购买;购买第二类医疗器械时要认准该经营企业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购买第三类医疗器械时要认准该经营企业是否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购买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要核对该产品有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三、注意使用细节。购买和使用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小包装是否有破损,无菌产品如小包装破损就不能使用。另外,使用医疗器械时要按产品说明书操作使用,不可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四、莫受宣传忽悠。目前市场上有个别商家打着“体验”的名义行非法销售家用医疗器械之实,非法夸大医疗器械疗效和用途。在购买现场,可以要求销售人员提供经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详细阅读广告审查内容。发现非法宣传问题的或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