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49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向社会作出服务质量承诺

19.06.2014  11:51

  本报讯(记者孙中杰宋晓霞)6月10日,河南省郑州市49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保障上路行驶机动车安全性,检验结果公正准确、科学有效。

  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坚持诚信检测、规范操作、质量为本、准确公正,确保原始数据和检验记录真实、规范、齐全,保证报告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切实担负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检验数据负责,对检验结果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主动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的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社会投诉或异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2013年郑州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管理进入了快车道,有效规范了该市机动车安检机构的布局和管理,制定了《2013-2015年郑州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补充设置规划方案》,组织召开安检机构监督检查业务能力培训现场会、政策技术法规宣贯会,开展了安检机构之间的“观比评”、“服务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成立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协会,基本完成了安检社会化改革及各县市安检机构布局的任务,建立了质监、公安交管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对违法违规的安检机构进行了严肃处罚,并通报公安部门。2013年检查安检机构18家,接受质检总局、河南省质监局抽查12家,督促落实整改8家,查处违法违规3家。

  郑州市质监局副局长王拥军告诉记者,下一步,郑州市将根据安检机构的检验条件、管理水平、技术能力、日常监管和举报投诉等情况,通过现场考评、同行评议、顾客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分为A、B、C三级等次,根据分级情况,公安、质监部门联合对安检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对获证后不能持续保持检验能力的安检机构,将依法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检验资格。检验机构如果存在计量器具或检验设备未依法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或保养、推诿或拒绝处理用户的投诉或异议等问题的,要依法从重处罚;对无证、超范围、擅自新增检测线等违法检测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要从重处罚,并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到目前为止,郑州市已通过资格许可和筹建、确认的安检机构由原来的6家发展为49家,确认了14个县(市)、区的78条机动车检测线。

  《中国质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