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门峡湖滨法官倾情调解   36家买房户喜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18.07.2014  18:28

 

 

      河南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传新  陈华  崔云飞)7月15日下午,在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第四审判庭,经该院4个主审法官工作室法官耐心调解,三门峡市区一住户小区的36家买房户全部高兴地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领取了违约开发商交付的违约金,合计金额18.1734万元。
      36家买房户与一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住房,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在交房使用后90日内为购房者申请办理房地产权证件,否则向购房者支付已付房款5%的违约金。买房户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和办证费用后,房地产公司交付了房屋,但一直未给购房者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36家买房户统一于今年1月22日将房地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房地产公司立即办证并依约支付违约金。
      由于原告涉及36户,人数较多,湖滨区法院立案后,将案件分到了4个主审法官工作室。4个主审法官工作室分头准备合并审理,前后两次开庭,同时耐心细致做原、被告双方的调解工作,期间促使开发商为购房户申请办理了土地使用证。7月15日下午,法官们就一些细节问题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当场交付了36本土地使用证和全部违约金。
 
      图1为购房户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图2为法官向购房户发放合同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