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环保局采纳审计建议完善环境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机制

28.07.2017  02:12

最近,焦作市环保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完善了污染物排放超总量环境违法行为认定工作机制。一是明确科室职责。针对科室之间职责交叉的问题,明确由行政事项服务科在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将发放企业名单抄送信息中心,信息中心负责监控数据管理和排放总量的初算,污染防治科等负责对污染物超总量的认定,环境监察支队负责对市管企业污染物排放超总量违法行为的立案调查。二是明确工作流程。信息中心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提供已发放排污许可证名单中的市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由污染防治科等进行核算,若认定超总量,需形成报告及时移交环境监察支队作进一步处理,落实立案调查与差别收费等工作。三是明确工作事宜。在超总量认定过程中,对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明确相关事宜,确保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