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审计局探索科级干部选拔方法编织约束权力的“笼子”

11.06.2014  19:05

2013年以来,郑州市审计局在实施审计项目管理模式改革的同时,积极探索个人业绩考核模式,并将考核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既营造了用事实说话、靠实干立身、凭业绩进步的良好氛围,又调动了干部职工的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一年来,按照现有的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办法,选拔任用正科职领导干部2人,正科职非领导职务干部2人,副科职领导干部3人,形成了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和用人导向,有力推动了审计事业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提速发展。

一、先立规矩后办事。干部的选拔任用不仅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审计事业开拓发展的用人导向休戚相关。为改变以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存在的不正之风和“个人说了算”现状,局党组在综合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郑州市审计局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工作暂行办法》,对科级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明确:非领导职务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分为基础评价和业绩评价,各占50%的权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在此基础上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基础评价包括民主推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职称(其中第一项占35%的权重,后三项各占5%的权重)四个要素;业绩评价包括以往业绩和当年业绩两个要素,各占25%的权重。

      二、有了规矩好办事。面对业绩考核给干部职工带来的困惑与迷茫,局党组一方面开展“中国梦·审计梦·我的梦”思想大讨论,让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形势的紧迫性、改革的必然性、个人的能动性的内在联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另一方面组织人员分批次先后赴北京、江苏、安徽、新疆等地进行调研,梳理并转化调研成果,对业绩考核组织实施的可行性、职责分工的定位性、操作运行的科学性进行充分论证,并确定业绩考核的总体思路就是“四结合三定一量化”的考核运行机制。“四结合”:就是指健全考核机制,做到定性与定量考核结合、定期与日常考核结合、集体与个人考核结合、当前业绩与长远发展结合;“三定”即:将工作目标及职责细化分解到每个人,以任务区分定岗、以目标管理定责、以权利义务定位;“一量化”就是对个人业绩进行量化,按照“周结月议季汇年兑现”程序执行,实行每周小结,每月评议、季度汇总、半年讲评、年终兑现的工作模式,对各处室进行业绩考核的同时将业绩考核计算到个人。

三按照规矩办好事。业绩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法制处、项目办、文宣办、信息中心和审计学会等部门实施,督查办、组织人事处汇总计算,并将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和民主推荐的得票情况,对各职各类人员自动生成排序名次,作为干部职工评优评先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预提对象名单公示后,全局上下普遍认可,干部职工觉得“一把尺子量长短”、“一个标准论优劣”既公平公正,又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