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审计局四措并举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27.06.2016  20:46

                 

近日,清丰县审计局改进原有的审计内容、审计方式,在审计覆盖面、审计重点、审计深度和审计结果运用上,积极探索“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

一、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推进审计对象全覆盖。在审计对象的安排上,实行项目分类审计。对掌握重要经济决策权、执行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关键部门、财政资金量大的单位领导,任职期满三年必须安排任中审计;对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只在离任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 加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质量管理,推进审计内容全覆盖。今年在制定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时,审计内容和重点在以往审查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执行权、经济监督权和遵守廉政规定基础上,将国有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自然资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

三、 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推进任职过程全覆盖。结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报告,改变以离任审计为主的现状,实行以年度审计计划为主,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与离任审计相结合的新模式,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预警性实效性。

四、加强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运用,推进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全覆盖 2016年经济责任审计中明确了审计结果的公开、透明,明确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除报送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外还必须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进一步明确了被审计单位的现任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证的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整改并通报情况,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