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E-3实验楼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3实验楼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建设项目E-3实验楼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东北角
2.3 建筑面积:约25000㎡
2.4 估算投资:约5400万元人民币
2.5 招标范围:E-3实验楼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企业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012年1月1日以来企业承建过类似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业绩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行合同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先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科办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5年 2 月 3 日至2015年 2 月 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1时 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
4.2 报名需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相关业绩证明(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时间为准)。以上资料现场报名时验证原件、留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非活页装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报名时留原件。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7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在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6.2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邮费到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2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马先生 王先生
电 话:0371-86529707 865297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楼
联 系 人:黄先生 贺女士
电 话:0371-5512743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