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业三大工程 推进农村一大改革 

21.09.2015  12:36

  当前,商丘市农业发展处于从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型跨越的新阶段,站到了粮食“十一连丰”、农民收入“十一连增”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新常态下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日益增多。市农业局按照郭庚茂书记“抓发展必须抓产业”讲话精神,通过提升传统产业,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把实施农业农村发展高标准粮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和都市生态农业发展“三大工程”作为重要抓手,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强大动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势头,特别夏粮喜获丰收,秋粮生产形势良好。据农业部门初步预测,全市663.42万亩秋粮平均单产1053.9斤,比上年增加1.6斤,秋粮总产可69.9斤,比上年增加0.6亿斤。后期如果没有极端天气影响和大的自然灾害,全年粮食生产有望实现“十二连增”,将为商丘市应对新常态下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挑战,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基础保障和支撑。

  一是以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为抓手,筑牢粮食稳定增产基础。坚持“一稳、两保、两支撑”,就是全市粮食播种面积总体稳定1200万亩左右、保护调动好农民务农种粮和各级党委政府重农抓粮两个积极性、突出科技和基础设施两个支撑,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坚定不移地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新建高标准粮田75万亩。同时,大力开展高产创建和绿色增产模式攻关、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普及和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努力实现亩产吨粮和质量效益并重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确保2015年全市全年粮食总产稳定在100亿斤以上。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投资3.6亿元,新建高标准粮田37万亩。

  二是以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培育工程为平台,着力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打造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的示范性原料基地。坚持扶持培育和开放引进两个途径,鼓励支持集群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重组、改制、上市等方式,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培育一批产业集团,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群的创新、提升、优化和拓展。2015年全市将新培育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个以上,力争形成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集群6个,20亿元以上的产业化集群2个。目前,商丘市正在培育的雏形集群25个,其中省政府已认定公布了8个、近期又向省推荐上报4个集群,现正在认定中。

  三是以启动实施都市生态农业发展工程为契机,拓展农业产业发展新功能。按照依托城市、服务城市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原则,立足资源和区位优势,开展调研,编制规划。准确把握区域定位、功能定位和形态定位,发挥都市生态农业的引领作用。突出重点把城市周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产业集聚区周围作为发展的重点区域。发展设施果蔬、渔业等高效生态农业,丰富净化市民“菜篮子”,建设苗木、花卉、采摘等休闲观光农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力争在全市启动建设3-5个都市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努力建成农业现代化对接工业化、城镇化的先行区,引领全市都市生态农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动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商政办〔2015〕37号),目前,我们已初步在梁园、睢阳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区先行先试,带动发展,正在编制发展规划。

  四是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立为动力,创新农村发展新机制。全面铺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土地流转监管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土地流转方式、生产模式、经营方式、利益联结等体制机制,引导和规范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扩大土地“三权分置”“抵押担保”“确权确股”等改革,引导合作经济和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四大主体”发展,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程度。建立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平台,推进合同化管理,探索建立风险保障金制度,以保持土地流转的稳定性。 积极推进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抓好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试点,激活农业生产要素。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群众、专业合作社、村级组织利益的现象,确保不发生因农民负担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案件。截至目前,已举办举办3期培训班,培训骨干人员近5000人次;落实经费1000万元,统一进行了第一次航飞试拍,完成2000多平方公里。清理土地承包档案1.5万卷,调查承包方3.5万户(人),实测承包地块数2000余块,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500多份,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00余份。同时,全市已发展农民合作社4520家,比上年增加474家。发展家庭农场797家,比上年增加172家。 规模化流转土地185万亩,比上年增加4万亩。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500人,其中:生产经营类新型职业农民2050人,其他类型新型职业农民24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