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村官公开出轨 妻子出租房内勒死小三

02.12.2014  13:42

村官大勇经常夜不归宿,这引起了妻子小芳的怀疑。“老公在外肯定有小三,一天晚上9点过,我叫女儿打电话给他(大勇),接电话的是一个女人(佳丽),这个女人在电话里说,你打我老公是电话干嘛?”小芳说,丈夫在外养小三的事穿帮后,不仅没有和小三了断关系,回家对妻子还用暴力。从此,妻子萌生了谋杀小三的念头。小芳为了接近小三,专门托人在小三租住的房屋隔壁租了一间房子,在一个雨天,小芳带着作案工具来到出租房里,确定小三在家,她敲开了房门……

开始……

小三想鸠占鹊巢

大勇是昆明某村委会的村官,1年半前,他去歌舞厅跳舞,一眼就看中了舞女佳丽。在舞池相拥跳了一曲后,彼此产生了一种相见太晚的感觉。

从那之后,大勇完全变了一个人,他非常想念佳丽,脑子里浮现的全是佳丽的身影。于是,每天给佳丽打两三次电话,而且没事就不停地发短信给对方。很快,双方成为情人。毕竟,大勇是有妇之人,开始时还是有所顾忌,根本不敢向外声张,佳丽租住的城中村出租房从而成了两人约会的场所。时间长了,两人胆子越来越大,经常挽手进出一些公共场所,大勇甚至把佳丽带到村子里。一次聚会中,大勇当着其他村官,明目张胆地说:“这个女人就是我的女朋友。”

其实,佳丽并非只对大勇一个好,在她的出租房里,经常有陌生男人出入。

35岁的佳丽是四川绵阳人,在老家有丈夫和子女。2010年7月,因与丈夫闹矛盾,只身来到昆明后,在歌舞厅当起了舞女。她觉得在舞厅陪人跳舞赚钱快。自从认识大勇后,她还有了鸠占鹊巢的意思,于是回到老家就和丈夫离婚了,返回昆明准备和大勇结婚。

对于女儿,佳丽的父亲也曾告诫过她不能破坏别人的家庭。

丈夫竟迁怒于妻子

大勇经常夜不归家,引起了小芳的怀疑。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小芳叫女儿打电话给爸爸,接电话的居然是一个女(佳丽)的。佳丽在电话里说:“找我老公做什么?”这让打电话的女儿听得莫名其妙,那个女人竟然还说:“大勇就是我老公。”

小芳把这件事告诉了婆婆,婆婆当即打电话过去骂了一顿这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大勇的情人佳丽。佳丽被骂后,当场在大勇面前撒娇,反倒说了好多小芳的不是。

当晚,大勇回家后,对小芳大发雷霆,还准备拿凳子砸妻子。这让小芳很难过,“我们结婚10多年,孩子都这么大了,你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出手打我,我太恨这个女人了。”更离谱的是,佳丽有时候打电话给大勇时,如果没有接电话,她居然直接打小芳的电话找大勇。打通后,就要求大勇接电话。一次,小芳打电话给丈夫大勇时,他直接把电话交给了佳丽。佳丽便在电话里狠狠地教训了小芳一顿,并叫小芳赶紧和大勇离婚,她要和大勇结婚。“我是大勇名媒正娶的妻子,你居然敢在电话里威胁我。”从那以后,小芳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一直在寻找机会报复佳丽。

接着……

租房做邻居探虚实

去年的一天,小芳下班回家,在村子一家餐馆看到村委会书记和丈夫一起吃饭。书记没有和小芳打招呼。当时,小芳觉得奇怪,按道理,书记平常见着她都会打招呼的。当看到丈夫旁边坐一个穿白色裙子的女人时,小芳一下就知道了那个女人,她就是自己的情敌。于是,她悄悄观察,在他们吃完饭后,那个女人回家时,小芳就骑着电动车一直跟在后面,记住了她租住的地点和模样。

小芳弄清楚了小三租住地点,为了接近她,她想到一招:在小三住处租一间房子。隔三差五,小芳总会往小三的住处跑,去看看房东有没有贴出对外租房的信息。

去年9月底,小三住的院子里有空房出租,为了不打草惊蛇,小芳找单位同事小陈,让小陈去帮忙租一间房子。其实,小芳把老公养小三的事告诉过小陈。于是,小芳让小陈花了380元租金,租了一间房子。租好房后,小芳经常到出租房跟踪老公有没有和小三一起鬼混。

一天,大勇骑着电动车出去了,到了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回家。随后,小芳去到城中村,看到丈夫的电动车停在里面,于是更加坚定了要除掉情敌的决心。

雨天她勒死了情敌

这一天终于来了。去年10月6日上午11点左右,天下着雨。送完邮件的小芳想,下雨天,估计小三不会出门,这是除掉小三的最佳时机。

事后,在法庭上,小芳供述:“当天,我穿着雨衣,带上塑料绳、锤子、手套和胶布,骑着电动车先来到黄土坡立交桥,把电动车停在一个小区里,打着雨伞来到出租房里,我先进自己租的房子里,鼓起勇气后,带着事先准备好的工具,然后去敲小三的门。那个女人在床上睡觉,听到敲门后,她没有下床,站在床上把门打开,小三穿着睡衣和睡裤,颜色很花。她打开门后,回到床上坐下。我就随手把门关上,我担心对方看到自己带的工具,我把工具放在床头下,并问,‘你跟我丈夫是怎么回事’,她让我自己回去问大勇,还说要和大勇结婚。我当时太气愤了,趁她没有防备,我左手放在她的脖子后面,右手用塑料绳顺时针从后面缠在那个女人的脖子上,从后面用力勒,她用手来挡,但没有挡住,对方双脚在床上乱蹭,我跪在床上使劲地勒住了她……”

小芳杀死情敌后,她松了一口气,坐在床边吸了两支烟,将烟灰和烟头抖在卫生纸上,然后包起来装进自己的口袋里。抽完烟后,小芳用一块干毛巾,把地上的血擦干净,还把自己的脚印也擦掉了,带走了所有物证。小芳回到家后,先把锤子洗干净,然后在家里一楼烧毁作案的塑料绳、手套和擦血的毛巾。

佳丽的电话打不通,其同伴赖某打开她的玻璃窗,发现一具尸体在床上。

后来……

一审她被判无期

10月7日,赖某向警方报案。警方侦查后,发现小芳有重大嫌疑,当天将小芳抓获归案。

事后,小芳的亲属代她向死者父母赔偿了3万元。

昆明中院审理认为:小芳不能正确处理婚姻家庭矛盾,使用暴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小芳在被公安机关传唤期间,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小芳辩解:“案件的发生是因被害人侵犯家庭,被害人有过错。”法院已经注意到,被告家属代为赔偿,量刑情节可以考虑。

于是,昆明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小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3.2万余元(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王利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