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宗教局“四及时”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3.10.2014 18:03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妥善解决宗教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市宗教局制定“四及时”制度,有效促进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发展。
一是情况了解及时。定期走访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及时了解信教群众的需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矛盾调处及时。对摸排掌握的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我局及时联合相关单位和乡镇、村(社区)及时进行调处,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在与政府互联、互补、互动中的积极作用,确保稳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安全措施及时。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责任的同时,严格执行重大宗教活动应急预案等制度,对于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性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预警信息,做好防范稳控工作。四是抵御渗透及时。畅通信息渠道,建立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在防范邪教、抵御渗透中的积极作用,及时查处非法活动,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局面。
本文来源: 民族事务委员会
23.10.2014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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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省残联举行全省残联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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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全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暨残疾儿童康复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