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政府采购办案装备、执法执勤装备、信息化系统项目更正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办案装备、执法执勤装备、信息化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已于2014年11月1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由于采购单位工作需要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原招标项目名称:办案装备、执法执勤装备、信息化系统项目
原招标项目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B002号(总第700号)
原 公 告 日 期:2014年11月17日
二、更改信息:
1、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四、招标文件获取: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9日17:3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修改为“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与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2月18日17:30前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中,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0日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修改为“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3、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中,七、投标保证金: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12月10日上午8:30前
修改为“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12月19日上午8:30前,”
4、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中,删除:“6、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递交保证金时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中,B标段执法执勤装备中【门禁管理系统】:“序号3数量与序号4数量”
修改为:“2台与3套”。
6、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中,B标段执法执勤装备中【门禁管理系统】:“序号3中的6C认证”
修改为:“3C认证”
7、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中,B标段执法执勤装备中【门禁管理系统】:“第5项的数量3套”修改为“6套”;“第6项的数量3套”修改为“6套”。
8、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中,B标段执法执勤装备中【门禁管理系统】:删除“第9项”;“原来第10项”提升为“第9项”;“原来第10项中的钢化玻璃12CM厚”修改为“钢化玻璃12MM厚”。
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 系 人: 李晓菲
联系电话:0372- 3387742 传真:0372-3387738
联系地址:安阳市文峰路东段559号市民之家4楼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邮 编:455000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