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就安阳市公安局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财招标采购(2014)第228号(总第224号)
二、招标标的:
项目主要内容 | 基本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工程地点 | 预算 |
道路交通标线施划工程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 | 本市区 | 1686861元 |
三、投标企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22条的要求;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或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5、外省投标人须提供进豫施工许可证;
6、投标人通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近三年完成过类似工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现场提供以上资质及证明材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本次招标项目取消现场报名,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 5月28日18点00分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9:00.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六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我中心备案后,方可登陆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备案流程详见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投标企业备案的通知》)。
2、投标人获取文件后,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质疑应在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以不记名形式上传至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投标人均可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直接下载招标补充文件,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4、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5、招标文件未载明的相关事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6、参加投标的委托人必须和递交保证金时选择的委托人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2、缴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以下任一银行账户。
(一)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41001504210050207233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二)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25852485170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三)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170602021909004365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永明支行
(四)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7010112011010000234
开户银行:安阳银行红旗路支行
3、保证金分配:用户完成转账后务必在2014年5月29日上午8:00前,登录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在所投项目 “投标流程”的“保证金分配”一栏中,选择对应的保证金缴纳银行完成保证金分配。
八、服务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服务费请汇至
收款单位:安阳市国有资产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24682615524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阳文明大道支行
九、项目负责人:李晓菲 联系电话:0372-3387742
网址: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十、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标书下载截止时间前)内在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项目提问”栏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一、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网站和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全文详见“安阳招标采购网-政策法规”栏目。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