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政府采购水冶镇信号灯建设设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委托,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安阳县水冶镇信号灯建设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安县财招标采购(2014)144号(总第 352号)
二、招标标的: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技术 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预算价 |
1 | 机动车信号灯 | 19套 | 详见项目具体技术要求 | 合同签 订后15日内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49.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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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机动车信号灯灯具 | 38组 | ||||
3 | 顶管 | 520米 | ||||
4 | 基础(含混凝土) | 19座 | ||||
5 | 信号机 | 5台 | ||||
6 | 信号灯控制线 | 1700米 | ||||
7 | 电源线 | 600米 | ||||
8 | 敷设管线 | 220米 | ||||
9 | 机箱 | 5台 | ||||
10 | 人行道灯杆 | 20套 | ||||
11 | 人行灯具 | 38组 |
三、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 元月 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 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五、投标企业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和履行合同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六、注意事项: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备查,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代表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安阳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查询需提供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授委托人身份证、查询申请;以上资料除法人身份证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身份证为复印件)。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5年元月7日上午9:30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开发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 10000 元 (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回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发票(查验)到交易中心换取收据),本单位不收现金。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41001503210050208428
开户银行: 建行安阳相州支行
十、联系人: 薛伟
联系电话/ 报名电话: 0372-3721013
财务联系电话: 0372—3723506
监督电话: 0372—3329029
网址 :
http://www.ccgp-henan.gov.cn/anyang/
十一、 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十二、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安阳)政府采购网和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如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书面投诉。
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