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22.08.2014  12:19

    记者8月21日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今年起,省财政将每年从省本级预算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河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无偿资金支持。在豫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符合条件者最高可获15万元的扶持。

  《通知》规定,大学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根据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可分别给予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四个档次的资金扶持。其中,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通知》明确,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2.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3.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4.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5.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