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阳县公安局关于原阳县公安局视频侦察系统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原阳县公安局视频侦察系统采购项目因故于2014年7月10日暂停,现开始予以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视频侦察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原交采2014GB12号
项目地点:原阳县
主要采购内容:视频侦察系统软件、服务器等。
计划工期:双方签订合同后接甲方通知40日内完工。
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文件内容变更
2.1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商务标部分第5项“生产厂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的得3分,生产厂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生产厂商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变更为“生产厂商或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的得3分,生产厂商或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二级资质证书的得2分,生产厂商或投标人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资质证书的得1分”。
2.2 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商务标部分第6项“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2分”变更为“2011年以来150万元以上类似合同得2分”。
2.3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商务标部分第10项“投标人所投视频侦察系统软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得3分”变更为“投标人所投视频侦察系统软件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得3分,投标人为视频侦察系统软件生产商的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
2.4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中商务标部分第4、5、6、7、9项要求开标时提供证书原件变更为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2.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5日9:00变更为2014年11月18日15:00,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15日8:00至9:00变更为2014年11月18日14:00至15:00,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17:00变更为2014年11月14日17:00。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变更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4.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原阳县公安局
地 址: 原阳县城关镇建设街
邮 编: 453500
联 系 人: 郑先生
电 话: 13837375168
集中采购机构: 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 原阳县政府综合楼东邻
邮 编: 4535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3-7585572
2014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