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氏县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尉氏县公安局委托,就尉氏县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尉氏县公安局智能卡口系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尉财采2014(086)号
3、供货及安装周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5、投资额:197万元
6、资金来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
二、 招标项目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1、标段划分:此项目分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卡口抓拍单元摄像机、终端服务器、补光灯、雷达、高清网络摄像机、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平台、管理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具有良好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投标人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供省公安厅备案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叁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根据豫信(2008)44号文件“关于对省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企业资质进行备案的通知”,河南省外信息系统工程企业应到河南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投标人近3年中有200万元以上卡口类业绩,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备查(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5、投标人提供卡口主要设备(卡口抓拍单元摄像机、终端服务器、补光灯、雷达、高清网络摄像机、智能交通系统管理平台、管理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磁盘阵列)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2)投标人提供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3)近3年中200万元以上卡口类业绩;(4)卡口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5)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以上报名提供的资料需出具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两份。)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 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二楼(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 年1 月13 日至 2015 年 1 月 19 日 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500 元/ 套 ,售后不退。
4、供应商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和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569503319 电 话:13353831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