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召开《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座谈会
11月8日下午,省安全监管局召开《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座谈会, 18个省辖市及有关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省安全监管局总工办、有关处室、执法监察总队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安全监管局副巡视员孙兆贤主持,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涛出席并讲话。
会议回顾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从制定到实施运行的过程,分析了本次修订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听取了与会同志提出的修订建议,并对修订工作提出了要求。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自2004年出台以来,于2010年进行过一次修订。随着2014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相关条款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为保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的统一性,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深入推进科学立法、规范立法、严格执法,应对我省安全生产行业发展新形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迫在眉睫。
各单位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工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对修订稿提出了近150条修改建议。
会议指出,本次修订工作关系到我省的安全生产总体趋势,关系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关系到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
会议要求,在修订工作中重点把握好三个基本原则:一是要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要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三是要有利于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
会议强调,此次修订工作责任大、任务重,要充分开展调查研讨,召开不同类型、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要认真借鉴省内外同行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新途径,各级要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此次修订工作顺利完成。(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