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安全监管局加强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2.04.2016  07:08

 

为确保汛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太康县安全监管局结合实际,采取强力措施,扎实做好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全县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网点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的防爆、防火、防雨、防潮、防雷和降温等各项安全措施以及违规储存、流向登记等情况。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对经营网点负责人以及储存仓库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出库人员开展汛期安全教育,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做好防雷、防高温、防盗窃等工作,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

三是加大惩处力度。对不按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一律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安全条件和安全管理不达标的零售网点,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截至目前,已检查批发企业3家,售点网点124家,收缴非法产品170件,确保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太康县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