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16〕32号

01.12.2016  12:22

根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第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注销以下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

1. 光山县弦城花炮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编号:(豫)YH安许证字〔2014〕030001)。

2.新县千斤豫湘花炮厂(许可证编号:(豫)YH安许证字〔2014〕010006)。

特此公告。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