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会关于举办“生命红线”安全生产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豫安委办﹝2014﹞5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四部门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88号)要求和2014年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决定举办“生命红线”安全生产微电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 促进安全发展
二、组织机构
活动由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主办,河南法制报社承办,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河南法制报社安全宣传部。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形式
参赛作品类型为微数字化视频。拍摄及制作设备不限,专业摄像机、DV、数码相机、手机等均可拍摄。要求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片中对话应标注中文字幕。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题材形式不限,剧情类、纪实类、动画类等均可。
(二)作品内容
内容要求格调高雅、积极向上、主题突出、立意新颖,具有相应的内涵和表现力,能够集中体现“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安全为天,责任如山”、“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等安全理念。要从各个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去挖掘和表现主题,倡导独特风格,有一定的视觉冲击。通过精彩的视听效果,发人深思的故事,给人以警示、启迪,增强人们的自主安全意识,提升全社会对安全发展理念的认识,将安全文化理念渗透到每个人的思想、意识和行为中。
(三)作品时长
参赛展播微电影时长参照央视微电影频道播出标准,以15分钟为宜;也可为5、10、30分钟规格。
(四)展播平台
参赛作品获奖后,在中央电视台微电影频道、河南电视台相关频道、河南安全生产网、平安河南(河南法制在线)网以及网络主流视频网站(乐视、优酷视频、土豆视频、腾讯视频等)集中展播。符合国家安监总局厅宣教函【2014】88号文件要求的获奖作品将推荐参加全国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
(五)比赛时间
1. 征集时间:2014年9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15日。
2. 作品评审时间:2014年12月15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
3. 获奖作品展播时间:2015年2月至6月。
四、参赛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此项活动。原则上每个省辖市上报不少于5部作品,各直管县不少于1部作品,省属企业和中央驻豫企业不少于1部作品。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可视各自情况决定是否参加。候选作品交由组委会遴选、确定,评出优秀作品,向社会公布并给予适当奖励。作品需附加文字简介,字数500字以内,并把电子稿存至报送光盘内。主办方根据需要享有对获奖作品的形式复制权、将作品拍摄成视频的制作权、网络传播权以及汇编权等权利。所有参赛者提交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以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如需拍摄、制作方面的技术指导,请与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如有符合《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的通知》(安监总厅宣教函【2014】88号)通知要求的其他形式优秀作品(公益广告、专题片/纪录片、影视剧(含动画类)、科普教育类、新闻类等)可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超然
联系电话:0371-56576823 18339266997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12楼120A室(河南法制报社安全宣传部)。
邮 编:450004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五届安全生产影视作品创作及展映活动的通知.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