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相助在祖国北疆

09.08.2017  18:11
        70年,和衷共济;70年,砥砺前行。

  1947年,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当年财政收入为9万元。到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2000亿元,达到2016.5亿元,位居全国第18位、5个民族自治区第1位。财政收入规模由小到大,实力由弱到强。

  随着中央财政对少数民族地区财政的扶持,随着自治区财力逐步增强,内蒙古自治区财政支出也大幅度增长。1947年,全区财政支出39万元,2016年增加到4526.3亿元。

  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工作既是抓经济建设、促社会发展的重要战场,也是增进各族人民福祉的重要平台,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财政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守住三条底线  

  在呼和浩特市城北,大青山前坡绿意葱茏,草原、森林、农田连绵成片。从2012年底开始,呼和浩特市实施大青山前坡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东西全长120公里,南北平均宽3.3公里,总面积约400平方公里。

  作为该市迄今为止最大的生态保护工程,5年里,绿化荒山19.8万亩,累计栽植树木1865万株(丛),种草1.5万多亩,为自治区首府涵养水源、构筑绿色屏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内蒙古东北部,我国第四大淡水湖呼伦湖近几年经过治理,水量稳定增加,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辽阔的内蒙古大地,风情大美,环境优美,社会和美,人民善美,歌声甜美,一切都是美不胜收的美、不可复制的美。”在今年7月由外交部举办的内蒙古全球推介活动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纪恒如此表示。

  在这次活动上,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说,爱上内蒙古的理由很多,其中一个共同点是:内蒙古很美,美得令人心动。

  内蒙古地处祖国北疆,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东西直线距离2400公里,南北直线距离1700公里。在这片辽阔的大地上,自然风光壮美,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大山脉、大沙漠,景象多姿多彩。

  这里有13.2亿亩草原,占全国草原面积的22%,草原综合生产能力居五大牧区之首。

  这里有全国面积最大的原始林区——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面积8.27万平方公里。

  这里是国家重要的生态功能区,是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2016年11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我们一定要走好绿色发展之路,使内蒙古的草原林海、沙漠雪原、湖泊湿地成为聚宝盆,让内蒙古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开心。

  各级财政倾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进三北防护林、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做好国有林区改革,加快重点区域的绿化美化。全区森林覆盖率和草原植被盖度双提高,分别提高到21%和44%,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重大转变。

  发展、生态、民生,是内蒙古自治区确定的坚决守住的三条底线。

  为此,自治区财政部门把稳增长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在支持项目建设、增加有效投资上深度着力;把扩财源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在做实做优财政收入、抓紧抓好财源建设上持续用力;把补短板贯穿财政工作始终,在勤俭办一切事业、集中财力保重点上精准发力。

   推进改革不停步  

  “对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财务统管,内蒙古做得彻底,全自治区一步到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韩树清说。

  从今年1月1日起,司法体制改革在内蒙古迈出关键一步。全区234家自治区以下各级法院、检察院都成为自治区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实行财务统管,开展涉案财物集中处置。

  攻坚克难、改革创新,内蒙古财政改革一直在路上。

  从2013年以来,全区各级财政紧紧围绕预算管理、税收制度、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三大任务,累计完成包括全面推开营改增、预决算公开等在内的牵头改革任务67项,自选改革任务24项,形成各类改革成果109项。

  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后,自治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方案明确,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自治区返还基数,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共享范围。地方留成的增值税50%部分,自治区本级分享30%,盟市按税收缴纳地分享70%;自治区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盟市,保证地方既有财力不变;自治区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等方式分配给地方,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力度。

  从今年开始,自治区本级一直到旗县,所有预决算都集中统一到一个平台对外公开,便于公众查阅;收入管理上,专项收入不再以收定支,统筹使用;加强转移支付管理,自治区对下转移支付由原来的近300项压缩到147项;编制中期财政规划,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这些方方面面、点点滴滴,都在推动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提高理财水平  

  2012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建设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工作省级示范点。

  5年来,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得到加强,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财税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成为主流,上下联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对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内蒙古财政系统一直孜孜以求。

  2014年,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各选择不少于5项专项资金,由财政和预算部门共同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2015年,各级管理专项资金的预算部门选择1项重点专项资金、同级财政部门选择不少于10项专项资金开展重点评价。目前,已选择100多项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同时,启动了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从2015年起,自治区财政厅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建立起“1个基本制度+7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30个处室、单位操作规程”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到对财政工作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

  自治区财政厅创造性地开展财政监督工作,将内部控制、巡视工作、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与财政监督有机结合,大力推动财政监督由事后向事前、事中,由侧重合规性向侧重绩效性,由重下级向重本级转变。

  同时,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抓好教育培训,深入推进挂职锻炼,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财政干部队伍。

  内蒙古财政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于2015年启动,包括统一基础数据规范、财政业务数据标准存储、应用支撑平台总账结构、纵向层级交换机制、信息安全体系五大核心要素。其最大的优势是,从预算编制到执行,全流程连起来了,数据链条延长了,使用价值更高了。

  目前,自治区本级和试点盟市呼和浩特市本级、包头市本级的全部预算单位已使用一体化系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一体化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深度转型、加速发展,财政信息化建设正进入新的阶段,目标是真正做到“人在干、数在转、云在算”,努力建设“纵横交错、内外结合、见事见人、资源共享”的财政信息一体化系统,为财政管理和改革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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