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发生冲突 家长切莫冲动
李忠卿
两孩童在打闹中,5岁男童扔石头打中了7岁女童,女孩父亲得知后,与对方家长起冲突并持刀残杀3人。4月7日,女童父亲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兰州中院受审。该案将择期宣判。(4月8日《兰州晨报》)
在法律专业术语上,有一个常用的词语叫做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王某某失去理智,一次就杀害了一家三人,其凶残程度令人发指,实属罪大恶极,能不能归类于激情杀人,相信法院会给出正确的答案。
回过头来审视案发过程,不免替死者感到惋惜,更对凶手感到愤怒,两个年仅几岁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打打闹闹,属于正常现象,即便有一方吃了亏,我看家长也不要陷得太深,毕竟孩子根本就不懂事,不存在谁跟谁过不去。因此,7岁女童被5岁男童欺负了,王某某也不必怒气冲冲,过于较真反而把事情搞僵,显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对于这件事的处理,我以为有两个最理智的办法,其一,如果女孩只是受了惊吓,没有明显的外伤,不妨得饶人处且饶人,记住吃亏是福这句话,就不会火冒三丈,最多告诫自己的孩子不要再跟这个小朋友玩耍;其二,倘若7岁女孩确实被5岁男童用石头打中而受伤了,王某某可以找到其家人,心平气和地说明情况,讲明道理,要求赔偿也是应该的,毕竟大人有监护自己孩子的责任,实在说不通,还可以通过社区等组织出面,我就不信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冲动是魔鬼的道理大家都懂,可真正摊到自己头上了,就不够冷静容易感情用事,王某某为丁点小事就置对方于死地,报复心之强,手段之残忍,为近年来多罕见。该案的最终判决结果虽然还没有下来,但是留给世人的警示意义不容小视,不管是孩子之间发生冲突还是其他矛盾,邻里之间都应该有话好好说,不必刀棍相向,一个失去理智的人,往往也是第一个吃后悔药的人,别不信。
编辑:李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