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学生在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中荣获佳绩

03.12.2016  02:33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为获奖学生颁奖(左二为郑州大学侯懿珈)
我省参赛代表队比赛现场合影      11月26日至12月1日,由教育部主办的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在北京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示范基地举行。通过激烈角逐,我省选派的4名选手,凭借扎实的法治素养,沉着应对,表现突出,全部获得了优异成绩。      郑州大学学生侯懿珈以全国总决赛第四名的成绩荣获高校组一等奖(一等奖共6名),并获得了四个最高单项中的最佳风采奖。河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金龙学校学生茹宇果荣获高中组二等奖(二等奖共8名),鹿邑县实验中学学生张刘洋和灵宝市第二小学学生伍珈娴也分别荣获初中组和小学组的三等奖。      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是教育部为深化2016年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而举办的全国性比赛,旨在广泛开展宪法教育,促进广大青少年学生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全国各地对此项活动都非常重视。为了在比赛中展现河南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和综合素养,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本次比赛,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并积极组织专业教师组成指导团队,对学生精心辅导,教授演讲技巧及解题思路等,并制作视频资料,努力提升参赛学生的竞争实力。      全国总决赛上,来自全国34个省(区、市)、特别行政区的各组比赛第一名,以及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海选的前3名共37名选手同台竞技、共讲宪法。在高校组比赛中,我省侯懿珈同学面对经过层层选拔的强劲对手,沉着冷静、出色发挥,紧紧围绕“学宪法讲宪法”这一主题展开演讲,凭借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高超的演讲水平和深刻的思想内容深深地吸引和打动了每一场的评委和观众。决赛评委组组长、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会长、教育部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在专家评议中给予了侯懿珈高度评价,他认为侯懿珈深刻理解了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准确领会了宪法的精神实质与内涵,恰当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与热爱,对案例的分析运用法条到位准确,对问题的回答条理清楚、逻辑性强,展现出良好的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是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传递宪法理念的实践者,彰显了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      (政法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