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一季度安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93.9元

11.05.2016  14:51

据安阳市地方调查队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安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93.9元,同比增长8.2%,增幅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13.1元,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8元,增长9.0%。

2016年以来,安阳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城乡居民就业状况和生产经营活动总体稳定,推动居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一季度城乡居民收入增速同步于GDP增速,农村居民收入增速继续快于城镇的良好开局。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7%

就业稳定、薪资提高助推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一季度安阳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城镇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总体稳定,为工资性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15年7月份起,安阳各地继续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安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国家标准调整基本工资也于2015年7月底调整完成。 受相关增资政策带来的翘尾因素影响,各类从业人员薪资水平较上年同期相比提高,推动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4732.7元,同比增长7.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7%,是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

同时,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2016年以来,安阳各地尤其是市区创业环境继续改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动能进一步释放,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总体平稳,这些因素都带动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27.8元,同比增长5.3%。其中,第三产业人均712.6元,同比增长11.0%。

此外,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随着城镇居民投资理财观念的增强,来自房租、储蓄保险收益、红利、利息收入有所增加,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较快增长。调查显示,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01.6元,增长8.1%。此外,受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持续提高及城镇居民报销医疗费收入增长等因素影响,一季度人均转移净收入1051.0元,增长3.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0%

农村常住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受益于农民工工资水平继续上升,工资性收入较快增长。据安阳市财政部门资料显示,2016年安阳市财政收支实现首季“开门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2亿元,同比增长13.3%;支出51.4亿,同比增长29.1%。安阳市把新增财力更多投向重点民生领域,重点保障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提高民生支出在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比重,为解决家庭就业提供了有力保障,从业人数稳定上升等。从务工工资水平看,受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普遍提高及供需结构等多方面因素共同拉动,外出从业劳动力薪资水平稳定增加。以上因素推动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达到1601.2元,同比增长11.1%。

各项政策性因素助推转移净收入较快增长。2016年以来各项惠农政策的效应继续显现:一是医保城乡统筹的实施使广大农村居民保障水平得到提升;二是低保补助标准不断提高。加上外出农民工寄回带回收入增长较快,以上因素共同推动人均转移净收入达到人均583.4元,增长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