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县小浪底大道景观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受孟津县市政园林局的委托,就孟津县小浪底大道景观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孟公交易采购[2015]010号。
二、招标项目:孟津县小浪底大道景观提升工程,共七个标段:一标段:广场工程;二标段:连霍高速口-岭南公园西门绿化给水工程;三标段:卫坡村口-瀍河大道道路东侧基础绿化带工程;四标段:卫坡村口-瀍河大道道路西侧基础绿化带工程;五标段:瀍河大道以北路东基础绿化带工程;六标段:瀍河大道以北路西基础绿化带工程;七标段:中央绿化带提升及重要节点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二标段: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专业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质;三标段、四标段: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师或园艺师证书;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报名单位必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师或园艺师证书。
报名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全套企业有效证书及拟投项目负责人有效证书。报名时提交以上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不接受资料不全的投标人报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只接受潜在投标人一次性报名。投标人可投其中任意二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一标段壹拾万元,二标段壹万元,三标段壹拾万元,四标段壹拾万元,五标段伍万元,六标段伍万元,七标段伍万元(银行受理单) 。 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投标人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通过转账的形式(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转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支付的,请注明用途和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标书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不含图纸资料费。符合上列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2月14日起至2015年2月18日(2月14日、18日不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购买采购文件(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3月6日上午9时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孟津县城黄河大道孟津县发改委六楼)。
政府采购科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0379-65139300
业主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李先生 15896687311
七、开户银行:孟津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孟津县国库支付中心
账号:0000 0003 7570 1668 0012
孟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孟津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