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今年出台“板上钉钉”
酝酿超过20年、连续多年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的存款保险制度出台,是今年“板上钉钉”的硬任务。
李克强总理今年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这一制度,指的是存款银行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银行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表示,应该全面认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的意义。他表示,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是为了建设一个更稳定、更健康的金融环境,有利于保护存款人的利益,督促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经营更稳健。“因为存款保险机构不可能稀里糊涂闭着眼睛就同意保险,必须要了解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是否稳健,风险是不是大。”如此一来,存款保险机构变成一种准监管机构,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平稳健康运行有积极作用。
全球目前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机制。我国早在1993年就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2007年曾准备推出这一制度,但2008年碰到国际金融危机,被暂时搁置,历经种种曲折,到今年,总算是“千呼万唤始出来”。
杨凯生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出台之后,会使金融机构更理性地吸收存款或进行资产经营的风险定价,也会让社会公众更理性地注意各家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是否稳健,“这些都是利率市场化的前提条件”。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建国看来,利率市场化改革目前已到临门一脚的关键时刻,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风险偏好变化与信用风险爆发的几率增加,需加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防范系统性风险。
存款保险制度的费率如何确定?杨凯生表示,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初期,会实施统一的费率。目前世界上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有统一费率也有差异性费率。统一费率最大的好处是便于操作、便于实施,马上就可以出台。差异性费率,则有利于存款保险机构判断吸收存款机构的风险程度,风险大费率就高,风险小费率就低。但是差异性费率比较复杂的,技术上有一定的要求。“先实行统一费率,之后条件成熟再逐步过渡到差异性费率,是比较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