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未婚先孕 男子威胁让其卖淫敲诈女友父亲

26.09.2014  18:28

未婚先孕的陈琳(化名)耻于告知家人,又愁没钱做手术,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男友汪某身上。不曾想,陈琳以为找到了可依靠的臂膀却让其家人过上了担惊受怕的日子。汪某不仅没有好好照顾陈琳,反而以陈琳怀孕为借口,甚至以逼迫陈琳卖淫为由,敲诈勒索陈琳的父亲。26日,浙江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对汪某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1986年出生的汪某是江苏人,现在浙江杭州,处于无业状态。当他怀孕的女友找来时,汪某确实没钱。他将陈琳安排住80元一天的旅馆,为了省钱,陈琳几乎一整天都在在房间待着,早饭不吃,中饭和晚饭也以便宜的盒饭解决。

汪某安顿陈琳后,承诺先打工赚钱。陈琳鼓起勇气,向两个好友借了1200元,打到银行卡上,陈琳想先取200元,留下的补贴家用。不过,汪某一下子取走了1200元,又以手机欠费为由,拿走了陈琳的手机。

从此,让陈琳没想到的是,她的家人开启了担惊受怕的日子。

不久后,陈琳的额父亲收到了女儿手机发来的短信,大意称,自己怀孕了,没钱做手术,需要家里汇给她4000元钱。

陈琳父亲虽然心有不悦,但毕竟是自己的女儿,于是让陈琳的妹妹汇给了陈琳4000元。没等陈琳父亲心情平复,一个多礼拜后,陈琳父亲收到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称陈琳欠该手机号码机主5000元,要求陈琳父亲马上汇5000元,否则将让陈琳去卖淫,或者把陈琳带回老家让他再也见不到女儿,同时威胁他不要报警,否则将杀了她女儿。

胆战心惊的陈琳父亲联络上曾和陈琳同住的表妹,得知陈琳从今年6月3日出走后再也没有回来。

与此同时,陈琳的妹妹告诉父亲,姐姐陈琳在QQ上也向她要钱。随后的几天里,陈琳家人不断收到不具名的短信或者电话催取汇款。6月23日,陈琳父亲汇去了5000元,但始终联系不上陈琳。6月26日,陈琳一家决定报警。

警方立案侦查,6月29日在一家旅馆找到了陈琳,陈琳对这一切浑然不知。事后,才从警方处得到消息,汪某以变化身份等各种手段敲诈勒索其父亲,得来的钱,除了日常花费,其余的都被汪某请客吃饭花完了。

浙江杭州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于9月26日将汪某依法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