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主流媒体作用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以下称《意见》)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切实提高全社会安全文明素质,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报刊作用的认识
《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河南安全》等安全生产报刊是我省宣传安全生产的工作主阵地,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核心载体,也是解读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普及安全知识、交流工作经验、弘扬先进典型、实施舆论监督的主渠道。尤其是《中国安全生产报》,作为全国安全生产主流媒体,是国务院安委会主要的指导性报纸,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机关报和总局党组的“喉舌”,是全国安全生产领域的宣传主阵地和舆论制高点。在解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论述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去年以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又与中国安全生产报社联办《安全河南》专栏,联合设立了河南省安全生产新闻舆论暨骨干通讯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双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担任组长、副组长,协调办事机构设在法规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把学好、用好以《中国安全生产报》为主的安全生产报刊列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细抓好。
二、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安委办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报刊作为学习掌握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做法的重要读物,按照自愿的原则,积极组织好推荐工作。积极引导党委、政府、人大、政协领导关注关心安全生产,切实按照《意见》要求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赠阅以《中国安全生产报》为主的安全生产报刊。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报刊作为必读刊物。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将以《中国安全生产报》为主的安全生产报刊覆盖到班组一线,确保一线管理人员和广大基层员工能够及时阅读到相关报刊。费用可依据《安全生产法》从各级各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中列支。
要把学习以《中国安全生产报》为主的安全生产报刊与宣传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报刊或专栏及时报道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新动向、新特点、新经验,宣传报道安全河南创建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发现安全监管监察和企业安全管理的新典型,并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媒体记者赴一线采访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汇聚安全生产正能量,发出安全发展好声音。
三、通联方式
(一)《中国安全生产报》邮发代号:1-99,各地邮局办理订阅,也可在当地拨打全国统一电话11185。报社联系人:发行部陈赫 13939018768,010-64463145。
(二)《中国安全生产》邮发代号:80-575,各地邮局办理订阅。
(三)《劳动保护》邮发代号2-404, 各地邮局或杂志社办理订阅。联系人,高玲 010-84851326
(四)《现代职业安全》邮发代号82-935, 各地邮局或杂志社办理订阅。联系人,高玲 010-84851326
(五)《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邮发代号:35-565,《河南法制报·安全周刊》邮发代号:35-40。联系人:赵超然 18339266997,0371-56576810
地址:郑州市郑汴路136号省检察院综合12楼120A室 邮 编:450004
(六)《河南安全》联系人:宋 玉 13633822520,许梅旺 15538088999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任砦北街1号联盛大厦B座6单元15楼16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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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