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通知

21.08.2018  09:42

豫安委〔2018〕1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明确各方职责,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1.通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积极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意识,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

2.通过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落实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3.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认真从省内外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深刻汲取教训,增强戒惧之心和忧患意识,举一反三,警钟常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主体和对象

(一)实施主体

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实施对象

1.市、县、乡党委、政府负责人。

2.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

3.各产业集聚区(含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负责人。

4.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

三、实施办法

1.省政府安委会18个综合督导组组长,负责与被督导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党政一把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本级党委班子成员、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谈心,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本级政府班子成员、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3.各级党委政府副职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谈心,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谈心,重点谈如何落实部门“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4.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谈心,重点谈如何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5.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全体职工谈心,重点谈如何将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位员工。

四、活动时间

2018年8月下旬至10月中旬。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对话谈心对象全覆盖。

(二)细化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别是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认真制订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周密组织。各对话谈心实施主体要认真准备相关资料,与实施对象共同商定对话谈心的形式和具体时间安排。对话谈心对象要积极配合。

(四)加强督导。各级安委会要把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列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督导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本级党委、政府并进行通报。对活动安排部署不具体、活动开展不扎实、不认真的,要责成其重新组织实施。

各地对话谈心活动开展情况,请于2018年10月底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提纲

 

2018年8月17日

 

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提纲

 

一、省政府安委会18个综合督导组组长与被督导地党委主要负责人(市县党委主要负责人与辖区党委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提纲:

1.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议事日程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情况。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情况。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支持人大、政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5.推动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情况。

6.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干部培训内容情况。

二、省政府安委会18个综合督导组组长与被督导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与辖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提纲: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和政府、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2.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情况。

3.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在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三定”规定中明确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4.组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与财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长,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保障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情况。

5.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本地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6.领导本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推动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

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三、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与本级党委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提纲:

1.组织、协调和督促纪检监察机关积极依法依纪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党政问责。积极支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积极支持查处事故涉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行为情况。

2.组织、协调和督促组织和人事部门积极支持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加强领导班子和机构队伍建设,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监督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督促本级党校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情况。

3.组织、协调和督促宣传部门、新闻出版等部门及新闻媒体积极支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舆论监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客观报道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稳定情况。

4.组织、协调和督促政法机关积极支持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支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

5.组织、协调和督促党委办公室(厅)收集处理安全生产重要信息,为党委安全生产决策搞好服务。积极支持督查部门强化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情况。

6.组织、协调和督促统战部门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情况。

7.组织、协调和督促群团组织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与本级政府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提纲:

1.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及本级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情况。

2.协助党委主要负责人落实党委对安全生产的领导职责,督促落实本级党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3.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情况。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指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5.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情况。

6.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情况。

五、各级党委政府副职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与本部门班子成员)对话谈心提纲:

按照党中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情况。

六、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负责人与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话谈心提纲: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情况。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情况。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情况。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七、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话谈心提纲:

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情况。

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情况。

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情况。

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情况。

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