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夫妻不顾反对结婚后却要闹离婚,法官出这招让俩人和好如初
从事民事审判工作30多年来,她审结案件3000多件,无一差错,当事人无一上访,无一投诉;她探索总结出“调解工作20法”和“五心工作法”,并在全省法院得到推广使用……她就是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者权益保护庭副庭长李玉香。
不久前,李玉香还收获了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她的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
她总结的工作方法
成当地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起步时的“工作手册”
说起李玉香,在我省法院工作过的人,都不陌生。
1987年8月,李玉香从河南省司法学校毕业被分配到焦作中院,在从事民事审判工作32年里,先后荣记一、二等功3次,荣获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被中央政法委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2012年当选全省法院系统唯一一名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
由于善于破解疑案、难案、缠案、陈案,她是领导和同事眼中“最有办法的法官”,是一名以擅长调解而名扬法院系统的“高手”。
李玉香提炼总结的“调解20法”和“五心工作法”,用“爱心、耐心、细心、交心、公心”审理案件,是焦作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起步时的“工作手册”。
夫妻闹矛盾要离婚,法官这些举动让俩人和好如初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往往很难分得清谁对谁错,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多年,李玉香经历了太多难忘的案件。
“那是很多年前的一起离婚纠纷,双方闹了很长时间。”李玉香说,晓娟(化名)和伟强(化名)是同村人,当年结婚时,女方的家人很反对,认为男方没多大成就,可晓娟态度坚决,嫁给了伟强。
结婚时,晓娟和伟强一贫如洗,家里的房子还是土房,不过,后来,伟强开始养猪,赚了一些钱,在村里盖起了楼房。为了日后能有更稳定的生活,伟强还在市里面找了一份驾校教练的工作。生活慢慢好转,但夫妻的感情却出了问题。
晓娟责备伟强一直在市里工作,回家次数不多,还总有女学员打电话,觉得男方变心了。但伟强却表示,自己辛苦为家,很委屈。随后,晓娟一气之下回到了娘家。
晓娟和伟强上中专的大儿子,对母亲的做法也不满意。大儿子不尊重、老公不知道呵护,2011年,晓娟来到法院,提出离婚。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上小学的小儿子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房子也判给了晓娟。
看到这样的结果,伟强上诉至焦作中院,提出了不同意离婚的诉求。
经过了解,李玉香认识到,女方执意离婚,很多原因是大儿子造成的。而男方一开始是不同意离婚的,说离婚是一时气话,“大儿子不尊重她,让她感到很生气。所以, 我们把大儿子找来,给母亲承认错误。毕竟是母子,儿子认错后,俩人抱着痛哭起来。”
最终,在大儿子道歉、丈夫极力挽回的情况下,女方回心转意,“现在,他们一家人过得很幸福。”李玉香说。
感言:让更多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4月,焦作中院全面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李玉香家事审判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专职审理婚姻、继承、收养、赡养、抚养、财产分割等各类案件。当时,这种以“名牌法官”来引领法院工作的举措在全国尚属首例。
2017年8月,焦作温县法院为一对“90后”夫妇出具了离婚冷静期通知书,限定夫妻双方2个月的冷静期,促使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那些我们认为达不到感情确实破裂标准的危机婚姻,我们会视情况给予3个月到半年不等的冷静期限,以防止冲动离婚。”李玉香说,冷静期内,法院会通过回访、提供心理咨询、委托社会调解员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帮助当事人弥补裂痕,降低因冲动做出离婚选择的概率。
2018年,焦作十个基层法院以当地成丰路社区“玉香家事调解工作室”为蓝本,迅速在辖区社区成立至少一家家事调解工作室(站),共计43家。截至当年年底,社区家事调解工作室共接受法律咨询3899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978件。
谈到这次获得的荣誉,李玉香表示,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荣誉,而是全法院的荣誉,正是法院干警的努力,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同,“以后,我会更加脚踏实地,不忘初心,把工作做好,让更多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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