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魅狐妖苏妲己 系女娲命其祸乱朝歌

30.07.2014  17:36

苏妲己,一个被称之为祸国殃民的至魅狐妖,她怂恿纣王干出许多不得人心伤天害理的残暴之事,以致于断送了自天乙(汤)以来,传承十七世,延续了长达五百多年的商王朝。对于这样一个臭名昭著的恶妇,人们心生唾弃,恨不得亲手弑之,为那些忠义之士和无辜冤死的人报仇雪恨。

这压抑在世人心中的正义感本无可厚非,可是再仔细一看,就会发现当中有一些让人觉得莫名的地方。人们所熟知的妲己,在头脑中所牢固建立的妲己形象,都主要源于明朝许仲琳编撰的《封神演义》,或者是依于它改编而成的各种电视剧和游戏。但在其中,妲己只不过是受女娲安排的棋子,又岂是十恶不赦的罪魁祸首?

封神演义》中说道,纣王到女娲宫进香,一阵狂风卷起了帐幔,纣王瞥见了女娲娘娘的塑像,容貌瑞丽,宛如蕊宫仙子下凡。纣王好色,便起了淫心,心里想着:“朕贵为天子,富有四海,纵有六院,三宫,并无有此艳色。”于是便命侍驾官取来文房四宝,在粉壁之上作诗一首: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

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诗句大赞女娲的美貌,最后感慨如果她是活人的话,便要娶回当自己的嫔妃。女娲回宫后看到了如此大不敬的诗,大怒,骂曰:“殷受无道昏君!不想修身立德,以保天下;今反不畏上天,吟诗亵我,甚是可恶!我想成汤伐桀而王天下,享国六百馀年,气数己尽;若不与他个报应,不见我的灵感。”于是便要找纣王算帐,但发现商朝气数未尽,只得作罢。可心中始终不悦,女娲就命人用金葫芦招来天下众妖,留下了其中轩辕坟中的三妖,分别是千年狐狸精、九头雉鸡精和玉石精,命她们托身宫院,惑乱君心,加快商朝的灭亡,助周一臂之力。

于是千年狐狸精便附在了冀州侯苏护之女苏妲己身上,迷惑纣王,做尽一切奢靡无度、触目惊心之事。

妲己进宫后,纣王荒废了朝政,整日与她饮酒作乐。为了方便他们享乐,纣王命人为妲己凿了一个水池,池内壁和池底都铺砌上鹅卵石,池内注满酒,还在池周围的树上挂满一串串的烤肉,称之为“酒林肉池”。命男女脱去裙衫赤身追逐其间,他们则在一旁饮酒观赏,以至通宵达旦。为了讨妲己欢心,纣王不惜耗费民力建造鹿台,并派人搜集天下奇珍异宝,珍禽奇兽,放在鹿台和鹿苑之中。

有忠良之士不满于妲己和纣王的荒淫无度,劝纣王不可沉溺于美色,便遭到了妲己不择手段的祸害。纣王听信妲己的“妖言”,为印证是否如传说中所称的“圣人之心有七窍”,将忠臣比干残忍地剖腹挖心。妲己又设毒计,害死商朝名将黄飞虎的妻子和妹妹,惹得黄飞虎愤然投奔了西岐。九侯有一位女儿因长得美丽被召入宫,不满于妲己的荒淫而被杀,九侯也连累惨遭“醢刑”。鄂侯找纣王理论,不想也遭受“脯刑”。当时最有实力的大宗族的酋长“三公”便被杀了两个,只剩下了西伯昌,也就是后来鼎鼎大名、起兵造反的周文王姬昌。

此外对于不满她的人,妲己想出了许多惨不忍睹的酷刑: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使热,令人走在上面,最后坠炭中活活烧死,此称之为“炮烙之刑”。将蛇蝎蜂虿之类与人共同丢进坑中,让其受百虫嘬咬,此称之为“虿盆之刑”等等。

醢刑也称菹醢,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酷刑之一,主要是指将尸体剁成醢(即肉酱),也有对于活人使用。

醢刑的受害者有西伯之子伯邑考、纣王三公之一的九候、孔子的弟子子路、西汉高祖时异姓梁王彭越、全朝文字狱受害者张钧等。

据说对人施以醢刑是为了“示欲啖食以怖众”(《檀弓》郑众注)。如伯邑考被施醢刑后做成了肉饼给西伯侯吃。九侯被施醢刑后,被分予众诸侯等等。施醢刑的目的,主要是警示他人。

脯刑也是一种酷刑,即把人杀死后晾成肉干。

不仅如此,妲己还屡次残害无辜。有一年恰逢严冬,纣王和妲己看见有个老百姓赤脚走在冰上。妲己认为这个人之所以不怕冷是因为他的脚与常人不同,可能是有什么特别之处。于是纣王便命人将他双脚砍下来,只为研究那两只脚不怕寒冻的原因。另有一回,妲己看见一个大腹便便的孕妇,便称自己能分辨其腹中胎儿的性别,而为了弄清究竟是男是女,不惜叫纣王命人剖开孕妇肚皮看看究竟,最终枉送了母子的性命。

妲己在蛊惑纣王纵情女色,荒淫误国之时,渭水部落的周逐渐壮大。当年周首领姬昌被囚朝歌两年,长子伯邑考前往朝歌朝见纣王,因多看了妲己几眼,被纣王剁成了肉酱,还做成了肉饼让姬昌吃。由此,商与周便结下了不共戴天之仇。而后姬昌之子周武王姬发在姜子牙等人的协助下共同伐纣,在牧野展开交战,商溃不成军。

妲己和另外两妖——王贵人和喜媚与纣王日久生情,见今日之惨状不免动了恻隐之心,不顾女娲曾经的命令便去劫周营,不过寡不敌众,没能成功。纣王见大势已去,便在摘星楼自焚而死。妲己和另外两只妖则趁乱逃了出去,不巧被女娲拦住。女娲命人用缚妖索锁住她们,并要交予姜子牙处理。三妖泣声说道:“启娘娘得知:昔日是娘娘用招妖幡招小妖去朝歌,潜入宫禁,迷惑纣王,使他不行正道,断送他的天下。小畜奉命,百事逢迎,去其左右,令彼将天下断送。今已垂亡,正欲覆娘娘钧旨,不期被杨戬等追袭,路遇娘娘圣驾,尚望娘娘救护,娘娘反将小畜缚去,见姜子牙发落,不是娘娘‘出乎反乎’了?望娘娘上裁!”女娲却批评她们道:“吾使你断送殷受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孽,残贼生灵,荼毒忠烈,惨怪异常,大拂上天好生之仁。今日你罪恶贯盈,理宜正法。”随后三妖便被杨戬押解到周营,被姜子牙处死。

故事从开头到结尾,明眼人都可以看出是女娲命妲己去祸乱朝歌的,她不过是女娲操纵于人间的一枚棋子,说她是罪魁祸首不免严重了些。商朝的灭亡要怪只能怪商纣王自己多行不义,怪女娲小肚鸡肠,而妲己只是其中的代罪羔羊罢了。最后女娲怪妲己不该伤害无辜百姓,那些残暴不仁的举动的确是妖狐的本性化,可就在残害苍生的时候,女娲为什么不出来阻止,而要到最后才说她害人太多,不可活呢?况且要是不荼毒忠烈,伤害无辜,女娲交给妲己的让殷商灭亡的任务又要如何完成呢?商最终是在妲己的祸害下灭亡了,事后所有参与此任务的人都被封神,但受命于女娲娘娘功不可没的妲己却因为滥杀无辜没能被封,仔细想想还是有些悲哀的。当然这些本是《封神演义》中的情节,既然只是一部小说,就没有必要深究什么。但是如今在这部小说的影响下,人们居然记住的只是妲己的残忍暴行祸害苍生的具体细节,却不知整个故事的结构和妲己去朝歌的根本目的,只一味的痛恨她,实在是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刚刚也说过,人们脑海中苏妲己的印象主要来源于《封神演义》,但这只是一部小说,杜撰的成分很大。既然是这样的话,那在真实的历史中苏妲己这个人是否存在呢,那些残酷的暴行又是她做的吗,她是否就是使得纣王亡国的凶手呢?

不得不说《封神演义》对于人们的影响实在是太大,这个根深蒂固的“狐狸精”的称号只是这部小说臆构的而已,历史上的确存在着妲己这个人,自然不是什么妖怪,但也不是什么冀州侯苏护之女,甚至根本不姓苏。在《国语》中明确说道:“有苏氏女,妲字己姓也……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所以苏妲己不过是后世的误传,她其实姓己。名为妲,是纣王征服有苏氏(今河南省武陟东)而得到的战利品。当时有苏氏部落以九尾狐作为图腾,所以才有了后世所传说的妲己是狐狸精附体。

诸多历史文献中都有关于妲己的记载,其中司马迁在《史记》中说“(纣王)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益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慢于鬼神。大聚乐戏于沙丘,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此外还记录了纣王杀比干,施炮烙之刑,醢九侯,脯鄂侯,囚西伯等一系列事件,这便成为了日后人们批判妲己的主要依据。随着时间的发展这些记载愈来愈夸张,最后妲己就成了《封神演义》中所描述的罪行累累、人神共愤的蛇蝎美人。

但是当我们利用文献仔细分析妲己的这些罪过,就会发现妲己的恶行很大一部分是名不副实的,有的可以说是在人们口口相传中恣意添加的。

先看让女娲娘娘都痛恨,以至违诺杀了妲己的的第一条罪状:“无端造孽,残贼生灵”。《封神演义》说妲己为看看过冰河的行人的特殊的生理结构就砍断了其双腿,为研究孕妇腹中的胎儿的性别就剖开了她的肚子。这两个故事最早见于魏晋时期皇甫谧所编撰的《帝王世纪》,上面记载“朝涉之胫而视其髓,刳孕妇之腹而观其胎。”而如此残酷的行径在此之前的文献完全没有记录,自然在司马迁的《史记》中也是只字未提,可见其真实性不高。如今人们也多认为这是身为著名医学家的皇甫谧,出于职业病而演绎出来的。

第二条罪状是说妲己发明酷刑,惨怪异常。《史记》中说:“百姓怨望而诸侯有畔者,于是纣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事件本与妲己毫无关系,只说纣王重刑施炮烙之刑。进而在《烈女传》中却与妲己扯上了关系,“膏铜柱,下加之炭,令有罪者行焉,辄堕炭中,妲己笑,名曰砲烙之刑。”随后不断演变,最终发展成了《封神演义》中所说的,是妲己发明了炮烙之刑。如此看来,说妲己发明炮烙之刑必是不妥。而妲己设虿盆之刑惩已故姜后宫中的嫔御一事,则完全是出于《封神演义》,在正史中没有任何记载。所以说,妲己恶毒发明酷刑,有失偏颇。

而退一步,讲妲己和纣王滥用重刑,残暴无比,这也是不妥的。会把这条称之为是妲己和纣王的罪状,只是因为后人以所处环境的价值观来评论先者。子贡就曾以:“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为纣王翻案,他认为纣王许多的罪过都是被天下人说出来的。《尚书•牧誓》中周武王仅仅列举了纣王六大罪状,其中也根本没有滥用重刑这一条。不可否认,商朝的刑罚相当严酷,但这不可避免,《尚书•康诰》中将此称之为“殷罚有伦”。依《魏书•刑法志》记载说“夏刑大辟二百,劓辟三百,宫辟五百,髌、墨各千,殷因于夏,盖有损益”。可见商的许多刑罚其实是承袭前朝的旧制。《周礼•秋宫•司刑》也注:“夏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可见在夏朝就已有数量众多的刑罚,而且砍头、烹煮、醢刑、车裂、腰斩、绞杀、烧死、弃市、灭族等各类残酷的大辟之刑,也是在夏朝就出现的。纣王尽管是创造了残酷的炮烙之刑,但与其它众多的大辟之刑比起来又算的了什么呢。这样残酷的重刑只能是归咎于当时的社会环境的影响,而因此就说纣王残暴似乎是证据不足。

第三条罪状是说妲己祸害忠良,荼毒忠烈。不可否认比干的确是被虐杀,这在甲骨文中都有记载。但是我们发现春秋时期的《论语》只是说“比干谏而死”。到了战国时期《吕氏春秋•过理》就开始记载:“纣杀比干而视其心,不适也”,比干的死逐渐生动了起来。而司马迁写到《史记》里就更为详细了,“纣愈淫乱不止。微子数谏不听,乃与大师﹑少师谋,遂去。比干曰:‘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乃强谏纣。纣怒曰:‘吾闻圣人心有七窍。’剖比干,观其心。” 最终到了《烈女传》,更是将这句话原封不动的改让妲己说了出来,“妲己曰:‘吾闻圣人之心有七窍。’于是剖心而观之。”如此演变的过程,从毫无剖心之事到妲己血腥的提议,任谁都知道说妲己害比干是不可信的吧。

在《史记》中也有提到三公之事,原文是这样说的“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也是说九侯的女儿很漂亮,纣王将她召入宫。但由于她不喜承欢,被纣王一怒之下杀掉,随后便醢九侯,脯鄂侯。如果依据此文献来看,这件事也跟妲己没多大的关系,不知为何在讹传之下,变成了九侯女不满妲己而被杀。况且在当时三公位高权重,且拥有重权,仅仅因为一女子就连累到三公受迫害,听起来实在是说不过去。纣王虽然残暴,但绝不是一两岁的孩童,无论如何也不会毫不顾忌的任性到如此地步。所以也许事情表面上的确如《史记》中所言,但深层次上存在着更多值得人们深究的政治因素。而这些如此重大的事情,又绝不是妲己一两句话就可以左右的。

先秦五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是一种野蛮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主要指墨刑、 劓刑、 膑刑、 宫刑、大辟(死刑)。

墨刑又称黥刑、黥面,在犯人的脸上或额头上刺字或图案,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对犯人的身体状况实际影响不大,但脸上的刺青会令犯人失去尊严。墨刑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也是使用时间最长的一种肉刑。

劓刑,割掉鼻子的一种刑罚,重于墨刑,而轻于剕刖刑,劓刑在当时适用的范围甚广。

膑刑,又称刖刑,是断足或砍去犯人膝盖骨的刑罚。历史上比较著名的接受过髌刑的案例有:献和氏璧的卞和及被庞涓排挤的孙膑。

宫刑,又称腐刑、蚕室、阴刑和椓刑,是毁坏生殖器的残酷刑罚,五刑中仅次于大辟。最初是用来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而后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正史上记载受宫刑的大臣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其中针对女人的宫刑叫“幽闭”,是人为造成的子宫脱垂的一种刑罚。

汉初文景帝开始废除肉刑,于是先秦五刑逐渐被“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所取代,这也标志着中国刑罚制度的重大进步。

此外《封神演义》中还提到了妲己祸害商代名将黄飞虎。小说中称,妲己知道纣王好色,于是就趁王侯夫人朝见皇后之际,将黄飞虎之妻贾氏引上了摘星楼。引起注意之后,妲己便悄悄走开。贾氏不忍纣王凌辱,跳下楼去。黄飞虎的妹妹黄妃正巧见到此情景,便斥责纣王,于是也被纣王摔下摘星楼。黄飞虎早就不满纣王的暴行,又遭此变故,于是毅然离去投靠了西岐。但这些情节也只是见诸于《封神演义》的记载,在其他史书中无任何记录,甚至连黄飞虎这个人都找不到。如此说来,迫害黄飞虎一事,也是后来人们硬扣给妲己的罪过。而再将上面两件事情联合起来看,说妲己是“荼毒忠烈”,实在是有些冤枉她了。

第四条罪是说纣王耗费民力,奢侈无度为妲己建酒林肉池和鹿台。这个是在关于妲己的史书和野史小说中所必然提到的情节,但事实果真如人们所认为的那么夸张吗?1999年,经过考古学家们的发掘,在商代都城偃师商城内的确发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石砌水池遗迹。这个水池长约130米,宽约20米,现深1.5米,池底内凹,四壁用自然石块垒砌而成。据专家称这就是传说中的“酒池”,但水池两端各有一条水渠通往宫城外,与城外护城河相通,根本不可能以酒灌满水池。所以说“以酒为池”只是给人们营造出了一种假象,而真实的“酒池”不过就是供商代帝王娱乐的池苑而矣。再说肉林就更不合理了,肉挂在树上很容易会坏掉,又易招惹苍蝇蚊虫。想想都会感到一股腥臊恶臭,敢问又有谁愿意在这样的地方作乐呢。所以说“悬肉为林”很明显也只是夸张之语,并非如我们今日所想的那样。再说说鹿台,《史记》中仅说“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盈钜桥之粟。益收狗马奇物,充益宫室。益广沙丘苑台,多取野兽蜚鸟置其中。”由此记载,鹿台是纣王所建的宫苑建筑,而兴建离宫别院,并将众多珍禽异兽收纳于皇家苑囿中,是很多帝王典型的现象,并不少见。但到了汉刘向《新序刺奢》便称“纣为鹿台,七年而成,其大三里,高千尺,临望云雨。”到了晋皇甫谧所编撰的《帝王世纪》里鹿台更是一下子翻了十倍变为“高千丈”。商代的1尺合今16.95厘米,1丈则约等于今天的170厘米,相当于1人高,故又有“丈夫”之称。千尺就已经有170米高,折合为50多层楼,而千丈更是有1700米高,目前世界上最高的建筑都不及此,如此之描述实在是言过其实。无疑纣王是大兴土木,耗费民力,但历朝历代每个帝王谁又不是如此,在贬低妲己的初始目的下,纣王的奢侈无度已经被宣传的过于离谱了。

人们还说在妲己的诱使下,纣王整日饮酒纵乐,通宵达旦。但其实商是一个十分迷信鬼神巫卜的朝代,经常举办各种祭祀活动,在祭祀时人们常常边舞蹈边纵唱饮酒,甚至作长夜之饮,几至醉死。这种现象不仅在宫廷,在民间也是如此,而将这一切全赖在妲己头上,也实在是不明智。

第五条罪便是淫乱。此说是指妲己让男女在沙丘苑囿里裸奔,以此作乐。我们先不论这件事是出于妲己的喜好,还是纣王的要求。当如今的人们对“裸奔”的癖好无法容忍的时候,有人考证说:商代单身盛行,那时裸奔是一件平常事。《周礼》中就规定:“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朝为解决未婚男女的性问题,官方就规定某个特定季节特定地点,令未结婚的男女聚到此处,结识性伴侣。在当时“奔者”的同居关系都是临时性的,等到下一次的活动时,他们可能又会跑去挑选新的性伴侣。所以说让百姓“大聚乐戏于沙丘”,“使男女裸相逐其间”,可能是当时的一个习俗,如果由此便得出纣王或是妲己淫荡的结论,并不客观。

如今我们将世人眼中妲己十恶不赦的罪过都进行了分析,结论并非是要说她冤比窦娥,也许历史中妲己的确有做过一些惹人痛恨的事,但她的形象绝非是如今人们所描绘的,是骄奢淫逸心肠毒辣的妖姬。如果说她在后宫为得到纣王的宠幸而与其她嫔妃争风吃醋,以至于某个妃子遭殃,是容易使人信服的一件事。但如果说纣王唯妲己言而听之,以致于到了痴狂的地步,就不太能让人相信了。纣王一直是性情刚猛,刚愎自用,不喜听人摆布,妲己充其量也只算是其伴侣,根本谈不上惟命是从。况且在当时极其迷信,不管大事小事都要进行祭祀占卜的情况下,妲己言语的分量实在微不足道。而倘若妲己在被纣王宠幸的那些年月之中,又真的能摆布纣王,干涉到商朝的政治策略,拥有政治权利,那么有苏氏的一族人也就不会如此默默无闻了。所以如今看来,把一切劣迹都归于妲己一人身上是很可笑的一件事。

事实上,得到妲己时纣王已是垂暮之年,所以对正值青春少艾,容貌瑰丽的妲己才会如此疼爱,而就是因此便宣称“女祸亡国论”实在是有失公正。其实商的灭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纣王本身性格刚愎自用又易狂躁,才导致很多忠士因与纣王政见不合而无辜丧命的。此外,纣王喜好战争也是他亡国的主要原因。东夷一直是商的劲敌,纣王发兵东夷,希望可以一劳永逸地除掉东部威胁,永绝后患。这个旷日持久的战争虽然降服了大多数的东夷部落,但是却也使商最终崩溃,因此在《左传》中给出了精辟的结论:“纣克东夷而损其身。”当是时,纣王的亲哥哥微子背叛国家向周武王告密纣王大军尽出,于是周武王便组织兵力奇袭商纣,并在牧野开战。由于国内无精锐之师,便只好组织了70万东夷战俘及民众临时武装进行抵抗。《尚书》记载当时“流血漂杵,赤地千里”,杵,应该是指农具,可见当时人们是在奋力抗衡,并非后世所说商军临阵倒戈,周武王兵不血刃赢得胜利。 最终大势已去,纣王不肯投降,选择了有尊严的自杀。无疑这场周武王发动的政变成功,内含着巨大的偶然性和投机性。大胜商后,为了安抚商民,周武王让纣王的儿子武庚继续管理商地,但他们对此却无丝毫感恩之情,第二年商朝的遗民就在武庚的带领下起来造反。周用了长达3年的时间,才勉强把这场暴乱镇压下去。

而纵观这一切,我们不禁大胆猜测,纣王的残暴是被夸张出来的,这是周为了掩盖其推翻商的不义行为所进行的舆论宣传,目的是来巩固自身的政权,稳定和笼络民心。此外纣王身边又的确有妲己这个女人在,可以如夏桀的妹喜,周幽王的褒姒般,再次将罪恶之源引到女人身上。最终周武王还恣意起了“纣王”这个“谥号”,“纣”这个词在《集解谥法》上是“残又损善”的意思,其实纣王本名“帝辛”(或“子辛”)。但如今纣王已逝,一切也都无法讲清了。而在这其中妲己恐怕是最可怜的受害者,祸国之罪被无辜的压在头上,没有做过的恶事被缕缕添加,甚至到如今也还是人们诅咒的对象,“狐狸精”一词也因她流传于世。她只不过是陪衬于纣王身边的一个女子,因纣王亡国便也跟着落得如此凄惨的下场,真不知是男人的悲哀还是女人的悲哀!

【责任编辑:李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