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服刑期间好心劝架起争执 打伤狱友再获刑

05.03.2015  10:49

身边的事儿

张某与王某在同一监狱内服刑。2014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监狱生产车间里,服刑人员鲁某向王某催要生产原料,因言语不合,鲁某和王某发生争吵。这时,来领生产原料的张某正好看到他们吵架,就好心上前劝架。谁知在劝架过程中,张某与王某两人因言语过激,发生争执。脾气有些暴躁的张某一时冲动,就用拳头、膝盖击打王某的头面部及下颌处,致使王某下颌骨骨折,后鉴定为轻伤。此案审理期间,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张某赔偿被害人王某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2万元,并已当场履行完毕,被害人王某对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张某从轻判处。

结果

2月13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7个月,与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某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另外,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对被告人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在刑罚执行

完毕以前重新犯罪,应当数罪并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刘华通讯员和贵平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