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切实做好四项强标备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11.11.2015  19:33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或避免因城市、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近日,西平县气象局完成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和《条例》的备案工作。
          国家出台的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西平县气象局及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四项强标”配套技术法规,并积极通过媒体、手机短信等方式做好对外宣传,主动与规划、建设等部门沟通,顺利完成了备案工作。
            此项工作增强了住建、规划部门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意识,各部门均承诺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同时县政府将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许可纳入当地建设项目联审联批流程,将从源头上有效避免气象探测环境遭受破坏。此次备案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保护工作的规范开展和落实提供了有力保障。(于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