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后女子拒绝将补助金分给公爹 被判刑

18.08.2015  16:25

本报洛阳讯(记者郭富昌通讯员黄洁) 8月13日,嵩县法院召开建院以来首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两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典型案例。记者从洛阳市中级法院获悉,洛阳市两级法院将根据最高法相关要求,加大对拒执罪打击力度,限制“老赖”乘坐高铁等。

2013年2月,被告人王某丈夫死亡后获得50余万元补助金,但其拒绝分给公爹张某。张某向嵩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王某被判决给付张某13.8万元。后因王某拒不执行判决,张某又于2014年4月向嵩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3月23日,嵩县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王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洛阳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到7月,洛阳市两级法院集中打击了一批抗拒执行、阻碍执行、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共拘留“老赖”211名,追回执行标的295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