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农民与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生4子 被判强奸罪
28.10.2015 11:29
本文来源: 河南频道新闻
安徽农民与精神病女子同居13年,生育两子两女。日前,安徽省涡阳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安徽农民刘华姬有期徒刑三年。刘华姬以及辩护律师不服,提起上诉。
法院
被告人行为构成强奸罪
2002年,35岁的单身汉刘华姬在上海被一女子抱住腿不放,刘华姬给她一个馍吃,“她吃完就跟着我,我走到哪儿她就撵到哪儿。”刘华姬随后将该女子带回老家,如夫妻般地过了13年的家庭生活,且育有4个孩子。因该女子有暴力倾向,刘华姬时常将她关在家中。囿于交流障碍,刘华姬一直不知道女子的姓名、籍贯和年龄。
今年年初,因有人举报刘华姬“十多年前从上海将一名女子带回家,之后将该女子锁在家中长达十多年”,涡阳县警方介入抓捕了刘华姬,并以涉嫌强奸罪将其刑拘。刘华姬被抓后,该女子被送往阜阳精神病院治疗,4个孩子则被送往涡阳县社会福利中心。
涡阳县检察院指控,刘华姬在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疾病(经鉴定,该被害人案发时患有精神分裂症且无性防卫能力)的情况下,仍多次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并陆续生下4个小孩。后因该被害人在与刘华姬生活期间曾打伤过刘华姬,有暴力倾向,于是刘华姬将该被害人关在家中10年有余。
10月19日,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刘华姬三年有期徒刑。涡阳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华姬在明知被害人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多次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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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0.2015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