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男子上班坐女同事轿车 妻子忍受不了要求离婚

08.05.2017  18:45

  最近,因为上班途中坐了女同事的轿车,解放区焦南街道朝阳路社区的李先生被妻子王女士告到社区。王女士表示,忍受不了丈夫的这种行为,要求离婚。

李先生和王女士都是30多岁,结婚多年,平时很少吵架。最近,两口子却闹了好几次。

原来,李先生在市内某单位上班,因为路途较远,感觉坐公交车不如开车方便。为了节约油费,李先生就和一名女同事商量,两人轮流开自家的私家车,对方搭车。

李先生认为,同事之间上下班时搭个车,是件平常的事,不值得大惊小怪。没想到,这件事却引起了王女士的不满。王女士告诉丈夫,今后不准搭乘女同事的车,也不准让女同事搭车,理由是怕他们长期接触后出事。

虽然对妻子的说法不以为然,但为避免引起家庭纠纷,李先生还是答应了。本月初,李先生一次上班等公交车时,正好遇到了那名开车的女同事。女同事招呼李先生上车,李先生不好拒绝,只得从命。

李先生上了女同事的车后,王女士打来电话,询问他是否坐上了公交车。通话中,李先生支支吾吾,王女士知道情况后很不高兴。回家后,李先生向王女士认错,王女士认为丈夫不把自己的话当回事,李先生好说歹说也不管用。

5月4日,王女士找到社区,说自己准备离婚。该社区工作人员当天就把两口子叫到社区。

在社区,李先生向妻子说明,自己和女同事就是正常的同事关系,但王女士仍然觉得自己接受不了丈夫的这种行为。

该社区工作人员先劝王女士,在意丈夫无可厚非,但是也应该有个度,不能因为丈夫和同事正常接触就起疑心甚至闹离婚。该社区工作人员又劝李先生,王女士这样做说明是在乎他,希望他能够理解。

听了该社区工作人员的话,李先生表示今后会顾及妻子的感受,想办法跟女同事解释清楚;王女士原谅了李先生,不再提离婚的事。(记者韦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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