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济报》头版: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系列评论之四
紧抓改革主线 坚持发展为农
■本报评论员
近日,正式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为我们提出了改革发展目标:“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要完成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紧紧把握时代机遇,勇于破解难题,抓牢改革主线,坚持发展为农。
这次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点多面广,涉及众多领域。尽管我们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但“为农服务”是贯穿其中的一条主线。服务农民是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系列的改革举措,都是为了促使供销合作社更好地发挥为农服务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所以,我们必须始终牢牢抓住“为农服务”这条主线,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工作的首要标准,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
新时期、新形势下,《决定》明确了供销合作社的新定位,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而发挥好载体作用,就需要通过改革,将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充分释放出来。那么,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在哪里?答案显而易见:它既是联结和繁荣城乡经济的纽带,又是扎根农村、为农服务的桥头堡;既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骨干力量,又是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组成。这些无可替代的优势,都让供销合作社在服务“三农”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中堪当大任。
所以,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好这些独特优势,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强力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推进基层社改造步伐,让基层社的根扎得更广、更深、更紧。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让联合社的运行机制更加协调顺畅。加强团队建设,打造一支懂管理、会经营的专业人才队伍。唯其如此,我们才能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构建起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才能更好地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在党对农业农村经济的指导和调控之中,成为一支抓得住、用得上的骨干力量。
为农服务是供销合作社的价值所在、优势所在,既是党和政府所看重的,也是农民群众所期待的。新常态下,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紧抓“为农服务”这一主线,坚持发展为农理念,以密切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加快建成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