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大学生兼职被发帖威胁:出卖母女2人肉体还债
11月14日,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刊发了“大学生兼职送手机”的独家调查。然而,报道刊出的当天,又有一名女学生,被人在网上发帖诋毁名誉。记者这两天不断接到学生打来的电话,说创途还在“顶风作案”,甚至还发布了“半价活动”拉拢人心。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暗访组对此事件进行了跟踪报道。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暗访组
◎ 又一名女学生被发帖威胁
11月14日上午,记者接到郑州某工业院校大二女生杨晓芸的求助电话。电话那头的她声音颤抖着说:“你们能不能跟我去报案,我遇到了和你们报道里那个女大学生一样的事,我也被人把照片发在了学校贴吧。他们还骂我妈……”杨晓芸有些哽咽,断断续续地跟记者讲述。
记者在她发过来的手机截图上看到,对方在发给她的短信上说“整死你,让你这臭不要脸的在学校出出名,咱们慢慢玩”。另一张截图上则是杨晓芸学校的贴吧,对方以杨晓芸母亲的名义发帖,“因女儿在外欠债无能力处理,特此出卖我母女二人的肉体还债……”
杨晓芸的遭遇与记者此前报道的李玉玉如出一辙,6月1日兼职成为郑州创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校园代理,却被用个人信息在分期平台“惠分期”上贷了款。杨晓芸害怕被报复,就自己又去打工赚钱还债,直到上个月无力还款而被诋毁名誉。
据了解,全国创途兼职维权学生在山东、河北、贵州、辽宁等地都有报警,目前掌握的报案人数超过80人,但一直没有立案。直到上个月,维权的学生来到郑州市未来路派出所报案,才终于有了些眉目。
◎ 拉拢人心换新招
据河南维权学生杨宇介绍,东方今报的报道《大学生兼职免费送手机?疑点重重的新套路》发出后,之前有许多在创途工作群里的学生都不愿再忍了,纷纷将报道发进群里,希望能唤醒还在不断拉人头的学生,也要求创途给一个解释。“他们(创途工作人员)只说公关会处理新闻的事情。然后谁要是再多问,不是被踢就是被禁言。”
记者发现,这个工作群很快就被管理员开启了全员禁言。群中一位叫“敏姐”的工作人员解释说:“在分期平台如果逾期了都会有催款的,有些可能比较暴力,但是这与公司无关。”从群里创途工作人员的反映看,创途依然有条不紊地进行着日常工作。
据杨宇介绍,11月初时,创途兼职的“工资群”曾经有一次学生代理的集体爆发。“他们总找各种理由克扣工资,其实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因为只要说的不顺他们心,就会被踢。那天不知道是谁起了个头,大家就一下都被点燃了,直接就说他们骗人。”杨宇说,后来这个群直接被解散了。
11月12日,记者收到了杨宇发来的创途“半价活动”的内容:11月出一单,可以把9、10月的底薪全款补回,并且从这月开始一单享受两个月全款底薪,回馈老代理,做一个月顶三个月。杨宇对记者说:“这次他们为了拉拢人心,给的条件这么吸引人,说实话我都有点想回去了。”
然后,记者从洛阳维权学生刘真真处了解到,所谓的“出一单”,并不是单纯的卖出一部手机,而是指“一个精英代理,一个不降价分期,三个降价分期,5个全款”任选其一。“不降价”的手机价格比市场价贵两三千元。而“降价”手机,也不一定是市场价,其中便宜的产品与市场价差不多,但价格高的产品,还是要比市场价高出许多。而所谓的“精英代理”,就是说跟上线是连坐责任,代理有问题扣上线工资。
◎ 律师看法
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表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创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学生个人信息在分期平台上购买手机。经过该公司操作,大学生实际收到的手机却是价值明显低得多的二手机或者翻新机,却需要学生偿还分期平台新手机的贷款。其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
创途的行为有着传销的外观,但其实质却是诈骗。创途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打着做兼职的旗号,利用大学生个人信息办理手机分期,让学生背负高额债务,分期购买的手机却落到创途手中,其实质是诈骗学生的财物。
同时李华阳表示,如果是大学生被代理作为借款人,对在平台上分期购买手机之事毫不知情,没有实际取得分期购买的手机,也没有在分期贷款合同上签字,代替大学生签字的人与平台形成的合同,根据《合同法》中“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的规定,被盗用个人信息的贷款可以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