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哥"唆使"小弟"盗车 不为挣钱竟只为了这…

21.04.2017  23:53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一川 实习生 度冉 通讯员 刘国保 文图

郑州有一名青年,平常以“大哥”自居,出手阔绰,常带小弟们吃喝玩乐。后来,为了继续维护“老大”的地位,其伙同他人雇佣两名专门偷电动车,以此补充后勤实力。近期,经过大力工作,郑州市公安局长兴路分局破获了这起团伙盗窃案,抓获全部成员8人。

3月19日凌晨,在郑州市惠济区江山路天河路附近,长兴路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对两名可疑青年进行盘查,由此得知两人刚刚盗窃了一辆电动车。经查,两人分别为董某(21岁)和常某(16岁)。对于作案动机,两人供述是因受“大哥”指使。但这位“大哥”,他们却不认识。

民警没有轻易放弃,经过层层深挖,终于查到上线生某。几天后,民警抓到了生某。生某不是所谓的“大哥”。经过一番讯问,民警得知“大哥”为郑州本地人的时某,继而又得知他们一伙中还有徐某、陈某等人。

民警们马不停蹄,接连出击,截止4月19日,又连续抓获了时某、徐某及收购赃物的许某等5人(该团伙8人全部落网),并追回了6辆被盗的电动车。

时某,今年26岁,生活较为优越,喜欢带着几个朋友吃喝玩乐。他出手阔绰,2016年下半年以来,经常带着同村的徐某等人吃喝,包揽了所有花销费用,因此被称为“哥”或“老板”。他喜欢这种称呼,也喜欢当“大哥”的感觉。

时某供述,今年2月,他发现总由自己包揽吃喝的费用也不是办法。为了继续当“大哥”,找个挣钱快的办法,他采纳了徐某“弄电动车”的建议,并安排其他人寻找适合盗窃的人选。不久,董某和常某被选中。3月14日夜,他通过“手下人”指示两人试偷。当晚,董某两人果然偷了两辆电动车。“考察”合格后,他为两人配备了手机,并经常安排他们吃喝。直到被抓,两人共在金水区和惠济区偷得电动车十余辆。

据了解,该团伙偷来电动车后都低价卖给了许某,共得赃款数千元。发现这个挣钱快的方法后,时某十分得意,为了更方便转移销赃,他还计划再买一辆面包车。

目前,被抓获的8人中,除常某等两人被行政拘留外,时某等6人均为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