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共治,解过期药品回收难题
最新版的《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都备有家庭小药箱,但80%以上的家庭都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本市绝大多数的社区和社区药店里都没有过期药品的回收站点,不少市民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方式就是简单的丢弃。(4月13日《北京日报》)
随便丢弃过期药,不仅给家庭带来安全隐患,也会污染环境,如果落到不法商贩手里,被转卖给农村等偏远地区的病人,那更是后患无穷。
过期药处理的讨论,已经进行多年,零星的回收活动也搞过,但是常态化、制度化的回收机制远没有形成。进入回收渠道过期药少,被当成垃圾丢弃的多,这是令人担心的。
2001年施行的《药品管理法》,仅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作出约束和调整,但对过期药回收并无规定,对家庭过期失效药管理也涉及不多。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虽将过期药品纳入到了重要环境污染源类别,也没有相应的回收规定。制度漏洞,显而易见。于是,企业回收于否,就成了一本“良心账”,家庭对过期药的处理,更是可以“随心所欲”。
虽然也有药企很好地履行了社会责任,但只凭为数不多的企业的努力,仍是杯水车薪。上个月有媒体报道称,广药白云山11年回收过期药1000余吨,平均每年近百吨,惠及5亿人次,企业也为之付出昂贵的成本。今年还在全国首创了网上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这一做法值得点赞。
但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过期药多达1.5万吨,显然不是几个药企所能消化的。而在法律法规没有相应回收规定的情况下,制约企业回收,也就没有任何依据。过期药回收也就难免举步维艰、困难重重。
过期药回收,涉及药监、环保、卫生等多个部门和药厂、药店、医院等多个环节的事情,首先要通过立法完善,使之有法可依;其次是要通过宣传,使更多家庭了解丢弃过期药的危害,进而增强其配合回收的主动性。总之,要在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实现政府、企业、家庭的多方共治。
文/印金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