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

30.12.2016  03:34
  为使城市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12月27日,南阳市教育局印发《落实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措施做好教育系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方案》要求,中心城区四区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传达市政府“禁放”工作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分片负责,责任到校、任务到班、覆盖每一名师生,做到不漏一人、全员参与、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板报、橱窗专栏、“国旗下讲话”、悬挂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引导师生积极参与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确保“禁放”区内学校、师生不发生燃放、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利用校信通、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创优美环境”活动,进而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教育主管部门要组织“禁放”区内学校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将“禁放”工作成效纳入“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对违反“禁放”规定的学校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查处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或公开曝光。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效防治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12月21日,南阳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域内,自农历腊月二十二至次年正月十六期间,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噪音扰民,易发生火灾,危及公共安全,而且严重污染空气,危害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甚至发生安全事故。      (南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