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20处国家湿地公园

16.01.2015  12:48

      本报讯    记者王旭东报道    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同意内蒙古白浪洮儿河等20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至此,我国通过验收的国家湿地公园总数达到52处。

  新验收的20处国家湿地公园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白浪洮儿河国家湿地公园,江苏省苏州太湖湖滨国家湿地公园,安徽省太平湖国家湿地公园,江西省修河国家湿地公园,山东省台儿庄运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北省武汉东湖国家湿地公园、荆门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湖南省东江湖国家湿地公园、水俯庙国家湿地公园、酒埠江国家湿地公园、千龙湖国家湿地公园,重庆市开县汉丰湖国家湿地公园,四川省邛海国家湿地公园,贵州省贵阳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陕西省西安浐灞国家湿地公园、淳化冶峪河国家湿地公园、凤县嘉陵江国家湿地公园、太白石头河国家湿地公园、丹凤丹江国家湿地公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赛里木湖国家湿地公园。

  国家林业局批复要求,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要继续坚持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国家湿地公园内湿地的保护和恢复,逐步扩大湿地面积,提高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湿地公园的宣传教育功能,大力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加强科研监测工作,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制度建设,依法保护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各地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对本辖区内湿地公园的指导和监管,防止重开发,轻保护、宣教和科研监测,以及国家湿地公园建设中出现的城市园林化倾向,提高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