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墨西哥如何妥善保护并利用文物古建

08.06.2015  13:03

墨西哥是具有悠久历史、灿烂古代文明的文化大国。拥有玛雅、阿兹特克和奥尔梅克等印第安文明。根据墨西哥联邦文物保护法,所有文物、古迹的动产和不动产统称“文物”,并按照历史年代划分为考古文物,即16世纪西班牙殖民时期之前的印第安文物和遗址,包括古生物和动物化石,此类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享有最高级别的保护;历史文物,即16世纪至1900年之前的文物、建筑(包括区域),所有权不同,包括公有和私有;艺术文物,即1900年以来的文物、建筑(包括区域)。此外,城市规划建筑部门也将具有艺术特点和代表不同建筑风格的独立建筑和区域通过登记注册保护起来。

据统计,目前墨西哥共有4.6万处考古文物不动产、10.5万处历史文物不动产和50处艺术文物不动产,包括独立的建筑和文物区域,即由多处同时代或同样风格建筑组成的一片有关联的区块。文物区域的确定一般经由国家文物局根据专业考察认定、上报,通过总统令在政府公报上颁布。目前,墨全国确定的历史文物区域共计59处,正在审理的各类文物区域有200多处。墨西哥在城市化建设中保护古建筑的方法具有借鉴意义。

完善立法体制

墨西哥非常注重完善文物保护的立法体制,其现代意义上的文物立法始于19世纪迪亚斯总统时期。这时期墨西哥作为印第安和西班牙混血民族的观念已被广泛接受,政府和学界能够更为全面客观地看待墨西哥历史的整体发展历程,将殖民时代保留下来的历史文化遗产纳入文化遗产保护的范畴。随后,在1914年、1930年、1934年、1970年相继出台多部重要法案,逐步确立墨西哥文物保护的法律基础。墨西哥现行文物保护法律是1972年颁布的《考古、历史和艺术文物和区域保护法》,其后经过数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是在2014年,针对非法考古挖掘、非法施工和破坏文物等行为,重新修订了刑罚和经济处罚标准。此外,作为联邦国家,墨西哥各州拥有自己的文物保护法规,在与联邦法律不相冲突的前提下,共同为当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同时,墨西哥在2014年部分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分别对非法挖掘考古文物的行为,以及破坏、非法携带出境、非法展出和复制各类文物等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刑罚和经济处罚。经济处罚相当于1000到5000个最低日工资的罚款,刑罚为最低3年最高12年的徒刑。对于涉案政府官员和文物部门主管官员,还要依据公务员法规再作额外处罚;对于指使、组织、领导和资助者,处以最高1.5倍的刑罚和经济处罚;对于非初犯和惯犯实施加倍处罚。

确定政府职能

墨西哥在古建筑保护中确定政府职能。按照文物的划分,分别由不同的政府部门承担文物保护的职能。国家文物局负责保护19世纪之前的考古文物和历史文物;国家艺术局负责保护1900年之后的艺术文物;城市建设规划局负责保护登记在册的现当代建筑和区域。考古文物由国家文物局承担全部保存、修复、保护、研究和宣传工作。属于联邦政府管辖的考古遗址,均由国家文物局驻地代表处负责管理工作。

历史文物、艺术文物和登记在册的建筑、保护区因所有权不同,其保存、保护和修复由所有者承担,但所有涉及此类的维修或改造工程,均需经文物局或艺术局或城市建设规划局审批工程方案,具体指导维修或改造工程,监督实施过程。这一介入程度可以具体到对建筑材料的要求、对所涉区域建筑高度的限制和对土地使用性质的规定,以求保持建筑或区域的原有风貌。文物局的保护职能还包括不动产文物的周边地带。为考古和历史文物周边地带的任何改造工程制定相应的规定,实行工程方案审批、过程的监督指导,特别是严格禁止周边建筑结构的改变造成对文物的破坏性影响。在所有的文物、登记建筑和保护区的保护或改造工程中,政府主管部门均有一票否决的权力。此外,在文物建筑内严格限制商业行为。如在太阳、月亮金字塔和奇琴伊查等考古遗址,禁止营利机构做广告或商业宣传。

墨西哥国家文物局通过“领养一件文物”的项目,鼓励大众直接参与到文物保护的具体工作之中,获得切身体会,并成功吸引了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领域。此外,通过居民参与文物保护区域的确定过程,加强文物保护意识。以前,文物保护区域的确定由政府主管部门提议,现在,本区域的居民有权经过全体讨论、一致通过、签署共识,向政府呈交本区作为文物保护区域的提议,进入审批程序。这种做法有利于促进文化认同感,增强爱国意识。墨西哥的青少年自小学起学习历史的主要途径之一就是参观博物馆或文物古迹,经常可以看到大批的中小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前来参观,听取讲解。在墨西哥城,有一家特殊的历史博物馆,专门为孩子们而建。这是墨西哥著名建筑师的作品,该建筑师也设计了人类学博物馆和国际奥组委洛桑总部建筑。博物馆根据儿童特点,设计了螺旋上升的、宽大的缓坡长廊,所有以模型为主的陈列品都可以用手触摸。这种通过实物直接触碰历史的方式,可以让孩子们留下更为深刻的印象,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创新保护理念

墨西哥国家文物局认为,将文物建筑废弃不用是对其最大的损害,应赋予古建筑和文物新的生命力,使其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不仅要适宜办公、开展商业活动,也要适宜居住。为此,要注重提供配套的服务,如交通、治安等;同时,也要特别注意,所有在文物和文物区域内开展的活动都不得损害古建筑和其他周边的建筑。较成功的案例有墨城历史中心城区的马德罗步行街和普艾布拉市历史中心城区等,后者成为墨西哥诸多文化遗产城市将保护和发展有机结合的典型代表。

墨西哥有27项世界文化遗产,其中1/3为历史中心城区。例如墨西哥城与赫霍奇米尔科历史中心、瓦哈卡历史中心与阿尔班山考古遗址、普埃布拉历史中心、莫雷利亚城历史中心、瓜纳托历史名城及周围矿藏、萨卡特卡斯历史中心等。这些老城区基本上完好地保存了当年的建筑风貌,大多至今仍是繁华的城市生活区和旅游胜地。首都墨西哥城为开发历史中心做了大量工作,聘请著名建筑师设计“旅游长廊”沿线的新建筑,整修文物建筑,清理占道小摊贩,增加警力维护治安,增设公交线路,鼓励市民重返市中心居住。为使文物区域内的废弃古建筑得到修复和保护,还通过无偿借予的方式,在保留所有权不变和随时收回该建筑的条件下,向国外和国内机构提供古建筑的使用权,借使用者的财力修复和保护文物。瓜纳托历史名城及周围矿藏于1988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名列世界前位的塞万提斯国际艺术节发源于此并在这里设立主会场。艺术节期间,来自世界各国的艺术团组在剧场和街头表演,为这座极富特色的小山城增添了热烈的艺术气氛。莫雷利亚城历史中心于1991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使该市的知名度大大提高。凭借这一身份,该市争取到多次举办国际会议、国际活动的机会,提升了城市形象,扩大了影响力,吸引了大批外国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