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做好2015年增值电信业务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
豫通局函〔2016〕18号
省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通信业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运行函〔2015〕673号)要求,现将我省增值电信业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注册地在河南省的所有增值电信企业,包括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和我局颁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一)年报统计范围是参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的全部增值电信企业。
(二)月报统计范围是上年度增值电信业务收入300万以上(含300万元)的增值电信企业。
二、报送时间
(一)年报:2016年3月31日前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一并完成。
(二)月报:每月6日前填报上一月的数据。
三、报送方式
(一)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网址: https://tsm.miit.gov.cn ),登陆用户名、密码是本企业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用户名、密码。
(二)同时持有部证和省证的企业在报送月报表时,以省证用户名填报。
四、报送要求
(一)各企业要确定统计负责人,建立统计联系机制,认真做好增值电信业务统计报送工作。
(二)认真审核数据来源、统计口径、计量单位(为万元)、计算方法(月报表各期数为累计数)。
(三)认真核查报送指标、数据的完整性,全面稽核指标间的逻辑关系,确保数据填报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四)密切关注数据变化情况,尤其是针对突升或突降的数据,要认真分析,查明原因,并加以说明。
五、工作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371-65795119、65333399
河南增值电信业务统计qq群:244902733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