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纵容空头培训骗补被查 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17.06.2017  16:12
  “这四期实际培训费用的计算依据是什么?”“培训对象的出勤率。”“你们检查时查阅核对培训签到表了吗?”“他们没有执行签到制度。”“没有签到表,你们依据什么全额支付培训费用呢?”

  近日,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步步追问,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残联原主席林少斌只能不停地擦汗以掩饰自己的紧张。

  今年年初,同安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区残疾人联合会与厦门市鹭艺轩工贸有限公司合伙搞虚假培训,骗取培训经费。区纪委马上成立调查组展开调查。

  调查人员兵分三路,一路调取2008年以来区残联与鹭艺轩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款项票据和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等,进行核查比对;一路将时任区残联主席林少斌请到区纪委谈话室,对培训经过进行详细询问;一路挨家挨户走访培训名单中的88名残疾人,核实培训开展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同安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委托鹭艺轩公司对6名残疾人进行漆线雕技能培训,管理站负责对教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事实上,这次为期75天的培训并没有按计划开展,鹭艺轩公司仍按约定费用向区残联报账,而区残联也没有进行检查核实,就按预算支付该公司培训费4.15万元。

  第一期“空头培训”后,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区残疾人劳动服务管理站又先后委托该公司开展了3期培训。培训如期开展,但82名应参加残疾人中有19人未参加,而最后这19名“空气学员”的培训费用5.42万元仍被支付。

  “培训中组织了三四次检查,都是流于形式。在培训费用报支时我没审核,主要责任在我。”在与林少斌的谈话中,同安区纪委工作人员了解到,林少斌明知培训存在严重失管问题,但他觉得这是公家的钱,自己又快要退休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便没有安排工作人员核实培训情况。“他以为时间一长事情也就过去了,真到了东窗事发的时候,早就和自己没多大关系了。”调查人员表示。

  同安区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林少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怡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