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3万元比2013年多1885元

18.03.2015  18:18

去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3万元比2013年多1885元

 

来源:鹤壁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汪丽娜 通讯员 石莉)来自市统计局城调队的调查表明,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113元,较上年增加1885元、增长8.9%,与全省水平同步。

2014年全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我市出台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鼓励消费、增加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市统计局城调队的工作人员表示。从城镇居民收入构成来看,2014年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工资性收入增势平缓,转移性收入略有增长。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5352元,比上年增长10.6%。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62.1%,是城镇居民家庭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我市加大民生工程建设、促进就业,带动了工资性收入的增长。”这名工作人员在分析收入增长原因时说,“我市2014年7月1日起按国家政策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市区、淇县、浚县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400元、1250元、1100元,与上年相比均有一成以上的增长。

个体收入增加,带动家庭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3522元,同比增加595元、增长20.3%,成为拉动居民收入增长的“领头羊”。由于我市加大了对民营、私营企业的扶持力度,使得城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从业人员增多,促进了城镇居民经营效益和收入提高。

收入增加了,支出如何呢?2014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41元,同比增长5.7%。大家主要花在吃、住等方面,比如食品消费人均4076元,居住类人均消费支出为1849元。同时,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服务、医疗保健等支出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涨,而交通和通信消费支出大幅下降,降幅达28.6%。